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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环保局关于玛纳斯澳洋科技有限 责任公司梧桐沟水库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16-02-17 10:38:08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州环评〔2016〕6号

 

 

昌吉州环保局关于玛纳斯澳洋科技有限

责任公司梧桐沟水库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玛纳斯澳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玛纳斯澳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梧桐沟水库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玛纳斯澳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梧桐沟水库位于玛纳斯河下游,行政区划隶属玛纳斯县六户地镇,距玛纳斯县西北约80km,地理坐标:东经85度55分,北纬44度49分。该水库主要任务是调蓄玛纳斯澳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再生水,用于水库下游1.80万亩地生态林灌溉,恢复沙漠生态环境。本次环评批复含梧桐沟水库,不包括1.8万亩地生态林工程、原污水库恢复工程、输水管线工程等。该水库总库容950×104m³兴利库容:860×104m3。项目总投资10043.26万元。

根据威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表》评价结论和玛纳斯县环保局的审查意见(玛环审〔2016〕1号),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有关环保措施及要求,保障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安全,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地下水防护措施:

1、要杜绝库区及周边地下水污染源产生。鉴于现状评价中该区域潜水和承压水已有污染物超标现象,建设单位应加强库区及周边生产、生活污水及垃圾的排放管理,从根本上杜绝库区及附近地下水污染源的产生。

2、要加强库区及周边地下水环境监测工作。中水库投入运行后,对项目进出口地表水及地下水进行水环境质量定期监测,进入库区水质必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化纤桨粕工业一级标准要求,如地下水或地表水水位及水质出现异常情况,需立即上报。

3、要加强中水库库底防渗处理及防渗检查工作。中水库建设时期,在库盘底部采取必要的防渗措施,使库底渗透系数达到小于1×10-7cm/s等级要求,同时注水库边坡的渗透系数也应满足要求,其结果应达到维持当地地下水环境现状质量要求。水库运营期,应建立定期检查、维护中水库防渗工程机制,尤其不蓄水时期,发现防渗功能下降,应及时采取必要补救措施。

(二)项目施工过程中,应优化施工便道、施工场地等临时占地的选址,其用地应该选择荒地,在施工时,施工活动要保证在征地范围内进行,施工便道及临时占地要采取永临结合的方式,尽量缩小范围,减少对林地的占用,定期修整路面,定时洒水,采取封闭式运输。工程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施工便道、施工营地、施工场地等临时占地植被恢复,坝址区植被恢复除考虑路基防护、水土保持外,还应适当考虑景观及环保作用,使水保、绿化、美化、环保有机结合为一体。

(三)施工期过程中产生的冲洗废水经集水沟收集后,进入沉淀池处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等。生活污水经地埋式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

(四)施工期间产生的弃渣(土)石可及时运至各施工弃渣场填埋;生活垃圾设置专用封闭式垃圾桶,定期送玛纳斯县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理。营运期,对施工临时设施进行拆除,清除施工区内的施工废弃物,对水库四周进行植树绿化。

(五)对弃渣场区应做修建截排水系统、挡渣墙,防止弃渣流失,破坏周围植被,同时在弃渣前应对其表层腐殖土进行剥离,剥离的表土集中堆置于弃渣场内一定的堆集区,并进行临时防护,待弃渣结束后用作弃渣场回填覆土。

三、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你单位须按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要求,做到生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应按程序向我局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玛纳斯县环保局负责,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六、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分送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玛纳斯县环保局,并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2016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