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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环保局关于黑油山公司齐古油田、 应急池、储油罐维修及护栏安装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16-02-02 10:34:22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州环评〔2016〕4号

 

 

昌吉州环保局关于黑油山公司齐古油田、

应急池、储油罐维修及护栏安装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新疆油田黑油山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黑油山公司齐古油田应急池、储油罐维修及护栏安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为《报告书》)及相关材料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齐古油田位于呼图壁县城以南45km处,三面环山,东南侧500m处为呼图壁河。拟建项目位于齐古油田内部。项目区地理坐标为N43°50′34.76″,E86°37′26.28″,四周均为山前荒漠草地,西侧约260m处为公路,北侧约170m处为油田员工休息区及发电间。

本项目属于齐古油田内辅助设施的技术改造,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对现有一处8120m3油泥池进行防渗改造,改造后为5600m3应急池;对另一处5964m3油泥池进行防渗改造,改造后为4000m3消防池。对3个200m3储油罐进行防腐处理。拆除现有围栏,在储油罐及池体附近新安装护栏1050m;在储油罐附近安装消防设备;拆除更换老旧油气管线550m。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编制的《报告书》评价结论、呼图壁县环保局关于《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呼环评字﹝2015﹞51号),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确定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工艺及环保措施建设。

二、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制定施工期污染防治计划,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期产生的清罐废液为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编号为HW08,由清洗单位将清罐废液集中收集,交由克拉玛依博达公司处理。试验废水产生量200m3,排至改造后的消防水池用于消防储备水。清理储油罐产生的油泥约1.2吨、清理油泥池产生的油泥约200吨、更换的油气管线量约0.2吨都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编号为HW08,集中收集后交由克拉玛依沃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对密封设施的管理和巡检,减少跑、冒、滴、漏。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B 18597-2001/XG1-2013)要求,对应急池进行防渗控制工作,储油罐地面也应采取防渗控制措施。防渗工程检测报告作为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前提条件。

(四)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须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

(五)做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运营期储油罐及应急池产生的油泥为危险废物,定期交由克拉玛依沃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油泥转移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制度。

三、你公司须按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要求,做到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应按程序向我局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报我局重新审批。

四、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呼图壁县环保局负责,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201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