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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环保局关于益海(昌吉)粮油工业 有限公司40吨燃煤锅炉脱硫除尘系统 技术改造项目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16-01-20 10:29:03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州环评〔2016〕3号

 

 

昌吉州环保局关于益海(昌吉)粮油工业

有限公司40吨燃煤锅炉脱硫除尘系统

技术改造项目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益海(昌吉)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益海(昌吉)粮油工业有限公司40吨燃煤锅炉脱硫除尘系统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所附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益海(昌吉)粮油工业有限公司40吨燃煤锅炉脱硫除尘系统技术改造项目位于新疆昌吉市三工镇昌吉火车站西侧15m,本项目在原有锅炉房内部进行改造,不新增用地。地理坐标为43°5712.89N,87°1118.19。本项目在拆除原有多管旋风除尘装置和脉动水膜式脱硫装置后,采用布袋除尘工艺和石灰-石膏脱硫工艺对1台25t和1台15t锅炉烟气处理进行技术改造。技改项目总投资850万元,均为环保投资。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的《报告表》评价结论和昌吉市环保局对《报告表》的审查意见(昌吉环管字[2015]334号),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建设。

二、在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技改项目应在料仓排气孔和卸料口分别设置集气罩,废气采用集气罩+布袋收尘系统除尘,分别15m高排气筒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3-2012)表2中颗粒物浓度120mg/Nm3的限值、速率限值(3.5kg/h)要求。

(二)技改后,除尘效率应控制在不低于99.5%,脱硫效率控制在不低于85%。燃煤烟气经过布袋除尘器除尘+石灰石膏法脱硫后,应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三)锅炉脱硫废水循环回用,不得外排,产生的过饱和脱硫废水,用于锅炉灰渣调湿。

(四)主要产噪设备均置于砖混结构锅炉房内,脱硫系统控制室隔音墙应采用隔音效果好的材质,以保证有较好隔声性能,采用双层隔声玻璃门,控制室内墙面和顶棚应采用吸声结构。项目技术改造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五)脱硫石膏和布袋除尘灰,能外售的外售,销售不畅时,要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建设石膏库和灰库进行储存。

三、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重新核定益海(昌吉)粮油工业有限公司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总量为:烟粉尘3.96t/a、SO256.3t/a、NOx56.65t/a。

五、项目竣工后,应向我局书面提交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昌吉市环保局负责,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七、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分送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昌吉市环保局,并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