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州环评〔2015〕90号
昌吉州环保局关于昌吉州澳雅合金有限
公司年产15万吨高端铝型材棒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昌吉州澳雅合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昌吉州澳雅合金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高端铝型材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所附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昌吉州澳雅合金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高端铝型材棒建设项目位于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南部产业园区,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9°08'41.9",北纬44°41'00.8"。项目建设4条25吨连铸连轧生产线,所需的主要生产原料电解铝液由新疆东方希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提供,辅助材料主要由市场购买,生产工艺过程中加热部分均采用电加热,主要产品为6063系列Ø90、Ø120高端铝型材棒。项目拟建生产车间、综合办公楼、食堂、宿舍、配电室、绿化等主体工程;露天货场、消防水池、循环水池、道路等辅助工程;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除尘器等环保工程及熔铸机外冷却系统1套。项目供暖依托新疆东方希望供给,不新增热源。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97万元。
根据威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书》评价结论和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对《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新准环评[2015]90号),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须严格执行并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应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栏,施工中做好土方平衡,减少临时占地用量;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生产过程中,混合炉产生的粉尘、氟化物粉尘采用集气罩统一收集,然后通过集气管道进入布袋除尘器统一进行处理,除尘效率应控制在不低于99%,最终废气通过不低于18m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应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表3、表4中的二级标准,排放的NOx浓度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车间无组织排放粉尘、氟化物粉尘为间歇性排放,应在车间上方安装排气扇加强车间通风,污染物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废气标准。
2、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冲洗水及混凝土搅拌及养护用水应尽可能沉淀处理后回用,而少量油污水应集中到施工现场隔油池隔油后回用。施工过程中要对地下管道系统、循环水池、储罐区、装置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应加强施工期的管理,严格按防渗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加强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使防渗措施达到应有的防渗效果。
运营期,生产用水采用循环利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自建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二级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及道路洒扫;冬季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暂存于1座2000m³的自建蓄水池中,冬储夏灌,不得外排。
3、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生产设备、各类风机以及水泵等机械设备噪声排放源应采取隔声、消声、减震和绿化降噪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保护措施:厂区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建设临时废物贮存场。严格落实项目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及综合利用措施,严禁随意抛洒或混乱堆放。项目生产过程中,除尘器收集的铝灰、铝尘及熔炼精炼产生的废铝渣和切割产生的边角料等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能回用的回用,不能回用的外售,废物不得随意堆放。生活垃圾在厂区内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箱定点收集后,运至园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5、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订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定期检修生产设备和各项环保设施,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杜绝盲目生产造成非正常工况或泄漏等事故对环境产生影响。
三、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向我局书面提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止生态破坏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报我局重新审批。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满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负责,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六、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及批复文件分送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并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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