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州环评〔2015〕66号
昌吉州环保局关于昌吉溢达纺织有限公司
三万锭全流程智能化紧密纺示范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昌吉溢达纺织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昌吉溢达纺织有限公司三万锭全流程智能化紧密纺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所附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昌吉溢达纺织有限公司三万锭全流程智能化紧密纺示范项目位于昌吉市绿洲南路12号,中心地理坐标为N43°59′44.89″,E87°18′53.63″。该项目属改扩建项目。项目在原有厂房内进行设备添加,新增生产3万锭纱织品规模,不新增土建面积。项目总投资164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61%。
根据乌鲁木齐天辰创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表》评价结论和昌吉市环保局对《报告表》的审查意见(昌市环管字[2015]234号),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和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在落实了《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运行管理中须严格执行并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清梳联工艺中,开棉、梳棉工序产生的含尘空气通过地下引风管道设备引入降尘转轮进行预处理,处理后的废气再送入大型空调除尘器内喷淋洗涤,净化后的气体与新鲜空气混合后送入车间循环使用。项目区厨房应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后的油烟经烟道引至楼顶,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要求后排放。
2、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生活污水中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昌吉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运营期间,应选用噪音较小的新型生产设备,并采取减振措施,生产车间应设置封闭式结构,空调风机应安装消声器,生产车间四周应进行绿化,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消声等措施后,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落实固体废物保护措施:场区应设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池,定期清运至昌吉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纺纱除尘器收集的棉饼集中收集后,作为副产品外售,不得乱堆乱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袋应集中收集外售给废品收集站。
5、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厂区空地和厂界四周应加强绿化,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绿化以树、灌、草等相结合的形式,场界主要种植高大乔木辅以灌木,场内以灌木草坪为主。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投入试生产前,应向我局书面提交申请试运行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止生态破坏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报我局重新审批。
四、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分送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昌吉市环保局,并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
五、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昌吉市环保局负责,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201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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