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州环评〔2015〕56号
昌吉州环保局关于昌吉市X120线互通式
立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昌吉市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报来的《昌吉市X120线互通式立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所附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昌吉市X120线互通式立交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昌吉市南部X120(世纪大道)与乌奎高速公路相交处,项目所在地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7°12′49.26″,北纬43°57′10.57″。本项目属于新建,主要包括:立交匝道、立交范围内主线改扩建、收费站和立交范围内被交线。共设八条匝道,总长3673.339米,大桥两座,7米宽人非通道1处,涵洞共14道,四进九出收费广场1处。项目永久占地面积893亩;总投资22970.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5万元。
该项目为自治州2015年重点项目,根据经专家组技术审查后修改完善的《报告书》评价结论、昌吉市环保局对《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昌市环管字[2015]204号),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昌吉市总体规划要求。在落实了《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加强沿线生态保护工作。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合理降低路基高度、收缩边坡或延长桥梁长度,以减少土地占用。施工前将表土层剥离保存,取土结束后及时覆土并进行植被恢复。
(二)严格控制噪声影响。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对施工场地附近的环境敏感点采取移动式声屏障等防噪措施,避免噪声扰民。
(三)积极配合规划部门做好公路沿线的土地利用规划,严格限制在线路两侧超标范围内规划新建住宅、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物。
(四)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拌和场、沥青搅拌站等选址远离居民区。散装物料运输和临时存放处应采取防风遮挡措施,施工道路和施工场所定期洒水,减少扬尘。
(五)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向我局书面提交申请试运营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四、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昌吉市环保局负责,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五、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分送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昌吉市环保局,并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
六、本项目环评批复有效期5年。你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申报处理规模组织建设,若建设地点、处置规模、处置工艺、污染治理设施发生变更,须另行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批。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201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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