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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环保局关于中广核呼图壁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呼图壁种牛场养殖废弃物生产生物 天然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15-04-15 10:59:25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州环评〔2015〕20号

 

 

昌吉州环保局关于中广核呼图壁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呼图壁种牛场养殖废弃物生产生物

天然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中广核呼图壁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新疆呼图壁种牛场养殖废弃物生产生物天然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呼图壁县种牛场,牧五场南侧荒地。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规模为:日处理牛粪污1133吨(TS 9.7%),日处理鲜玉米黄贮15吨TS 80%)。日生产沼气量约36,626立方米(甲烷含量按60%估算),沼气经提纯后可生产生物质天然气约23,133m3/d (甲烷含量按95%估算),年产生物质天然气约为810万立方米(按每年运行350天估算)。年减排温室气体约14.4万吨CO2当量。

主要设施包括:1个200 m3集水池,2个100 m3化粪池,2个1800 m3匀浆进料池、6个6000 m3厌氧反应器、2套800m3/h生物脱硫系统、2个2000m3双膜干式贮气柜、1套1600m3/h沼气提纯系统以及其他相应的配套室外工程和管道工艺设施。项目占地面积123400m2;总投资105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6万元。

二、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的《报告表》评价结论、呼图壁县环保局对《报告表》的审查意见,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规划要求。在落实了《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三、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须严格执行并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要求,保障区域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营地、施工场地等临时工程须布设在永久性占地范围内,不得随意设置施工运输便道;挖土方集中堆放、及时回填不得随意堆放,施工弃土、弃渣用于修筑场内运输道路;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须加盖遮盖物;挖填方时要及时洒水降尘,防止造成环境污染;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场地,恢复原有地貌。临时生活垃圾、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无害化处置。

(二)项目在厂区总体布置上,把进料间、废物堆放区等主要的臭气产生源安置在生物天然气工厂的下风向区域,物料的进出料方式尽量采取封闭或半封闭式,产生的沼气一并收集进入贮气柜。供暖锅炉采用生物质燃料,需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2中燃煤锅炉排放标准。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H2S排放浓度需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规定,厂界H2S浓度限值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规定。

(三)运营期,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全部排入集水池,进入厌氧发酵罐反应后产生的沼渣作为农田有机肥,无废水外排。

(四)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发酵产生的沼渣作为有机肥出售,脱硫系统产生的硫膏运至合作单位利用,废活性炭送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呼图壁县生活垃圾填埋场。

(六)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项目区边界及生产区设置绿化隔离带,项目区绿化率须符合当地相关部门的要求。

(七)做好排污口标准化建设,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15562.1-1995)规定的图形,在各气、水、声排污口(源)挂牌标识,做到各排放口(源)的环保标志明显,便于项目管理和接受监督。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向我局书面提交申请试运营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四、你公司须按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要求,做到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应按程序向我局申请试生产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报我局重新审批。

五、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呼图壁县环保局负责,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