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水质监测报告
二、水环境
(一)主要河流水质状况
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评价,2019年7月,在监测的9个断面中,全部为Ⅱ类以上水质。其中头屯河等5条河流总体水质为优。
与去年同期相比,电线厂断面、皮革厂断面、化工厂断面、三屯河尾断面水质质量好于同期。
(二)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状况
2019年7月,全州6个城市(昌吉市不具备监测条件)7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总量为255.44万吨,服务人口43万人。其中,地表饮用水水源地2个,取水总量为28.81万吨,服务人口7.1万人,水源地达标;地下饮用水水源地5个,取水总量为226.63万吨,服务人口28.8万人,达标水源地占100%。
与去年同期相比,吉木萨尔县水源地水质质量好于同期。
(三)工业园区水源地状况
2019年7月,全州3个工业园区(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阜康市工业园区和玛纳斯塔西河工业园)水质监测点总数为3个,评价结果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玛纳斯县塔西河工业园2个监测点水质符合Ⅲ类,为良好级;阜康市自治区工业园区监测点水质符合Ⅱ类,为良好级。
与去年同期相比,阜康市自治区工业园区水源地水质质量好于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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