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内设机构
自然生态保护与土壤生态环境科(辐射环境监管科)
机构名称 自然生态保护与土壤生态环境科(辐射环境监管科)
科室负责人 张汉平
办公电话 0994-2330270
机构职能

组织起草自治州生态保护规划,开展自治州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承担自治州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组织开展自治州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州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负责全州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跨省转移及固体废物进口许可等环境管理制度;承担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拟订有关政策,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承担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对放射源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实行监督管理,承担涉核与辐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