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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管理科(安全生产管理科)
机构名称 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管理科(安全生产管理科)
科室负责人 周燕
办公电话 0994-2333549
机构职能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自治州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自治州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诉讼、普法等工作;承担自治州生态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自治州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执法监测,指导各县市(园区)环境监测工作,调查评估自治州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并进行预测预警,承担自治州生态环境监测网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州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协调一般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事件的调查处理;组织拟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协调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负责州生态环境局安全生产工作;承担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拟订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制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授权督促指导各县市(园区)、各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提出督查问责建议。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10:00-19:30(夏季)               周一至周五10:00-20:00(冬季) 

工作地点: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