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锻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吉木萨尔县分局多措并举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提升生态治理效能,推动吉木萨尔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明确行政执法事项
严格落实《昌吉州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并依据清单制定分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目录清单,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入企检查计划,严格落实“扫码入企”工作要求。
强化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
为加强执法装备现代化建设,设立标准化执法询问室、取证设备间,建立执法装备使用台账和管理制度,有效提高执法装备的使用效率,为执法工作提供有力的硬件支撑。
加强能力素质建设
积极参加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培训,保证每名执法人员至少参加1次执法业务培训,持续开展大练兵活动,选派执法骨干参加案卷评查。
推进内部管理制度化建设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法违规干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或插手案件查处工作登记报告及责任追究制度、执法人员廉洁守纪承诺制度,以纪律约束确保执法公平公正公开。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等制度。
通过一系列举措,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吉木萨尔县分局行政执法工作效能得到有效提升。截至目前,累计现场执法检查企业36家次,上传执法现场笔录38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起,办理各级各类群众信访件28件。县域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明显,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
下一步,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吉木萨尔县分局将继续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探索、创新执法方式和手段,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为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坚实保障,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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