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检验行业管理,提升机动车排放检测服务质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地方实际,昌吉州修订印发了《昌吉州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面向社会开展宣传解读,号召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共建安全、高效、透明的机动车检验环境。
为何修订《办法》?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部分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机构)管理不到位、操作不规范、数据不真实等问题也逐渐显现,导致“带病车”上路、尾气超标等隐患问题频发。为进一步规范昌吉州机动车环保检验工作,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管理,提升机动车环保检验与服务水平,塑造良好的机动车环保检验行业形象,推动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6〕2号)和《关于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新环大气发〔2022〕49号),结合昌吉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办法》的出台旨在:
严把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防治关:确保每一辆在用车辆尾气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强化监管链:规范检验机构行为,杜绝虚假检测。
助力绿色发展:严格执行排放标准,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办法》核心内容解读
1.新建机构要求更规范。新建机构须通过资质、设备、人员、场地四重审核,确保检测能力达标。新修订的《办法》明确了昌吉州、县市(园区)生态环境部门对检验机构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有关标准、规定及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2.检测流程全透明。推行“视频监控+数据实时上传”模式,全程可追溯;严禁擅自减少检测项目、篡改数据等违规违法行为。新修订的《办法》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流程,进一步细化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全过程视频监控、检验设备定期检定、联网审查(通过资质认定设备依法鉴定合格等相关证明材料、信息变更)等相关事项。
3.监管力度再升级。实行“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公众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建立奖惩机制,举报内容一经查实,严惩涉案机构并奖励举报人。统筹开展“综合查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针对投诉举报、转办交办、平台数据检测等线索确需实施行政检查,或者应企业申请实施行政检查的,开展现场监督帮扶、行政检查。
4.便民服务再优化。通过网上预约、一站式服务等创新举措,优化检验检测流程,提升整体服务效率,使“便捷”成为机动车检测的新标签。
政策实施后的惠民成效
安全更有保障:杜绝不合格车辆上路,降低交通事故风险。
环境更清洁:尾气排放达标率提升,助力空气质量改善。
市场更规范: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共建共治倡议
致检验机构:严守行业规范,诚信经营,拒绝“黄牛”中介。
致车主朋友:主动配合检测,抵制“包过”诱惑,举报违规行为。
致社会各界:人人监督,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与生态环境!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让我们携手落实《昌吉州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管理办法》,以高标准、严监管、优服务,为群众平安出行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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