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年采暖季昌吉州“乌-昌-石”区域空气质量大幅改善,考核年(2023年4月-2024年3月)大气环境整治减排效益突显,农村散煤治理、工业源深度治理、交通运输结构调整等措施精准有效,各项措施全部落实。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对实施成效进行了评估,工业源整治、散煤治理、移动源管控三项减排措施对昌吉州采暖季PM2.5浓度下降贡献率共计64%,对采暖季昌吉州“乌-昌-石”区域空气质量改善发挥了关键作用。
降碳减排,守卫蓝天。昌吉州“乌-昌-石”区域考核年期间实施农村清洁取暖改造29875户,完成41个涉农领域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替代和改造工作,替代及改造46台6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采暖季昌吉州“乌-昌-石”区域散煤治理形成减排5176吨,对昌吉州近地面PM2.5浓度下降的贡献约为26%。其中,昌吉市农村清洁取暖改造1.35万户,占全州总户数45.7%,形成减排2453吨,对昌吉市近地面PM2.5浓度下降的贡献约为32%。
超低排放,守护蓝天。对昌吉州“乌-昌-石”区域66家排放量大的工业企业(占工业源排放量的94.8%)分三年(2023-2025年)实施“一企一策”治理,实施减排项目197个,全面完成3座750千伏变电站工程建设,4台煤电厂机组灵活性改造,112台低氮改造燃气锅炉;完成2家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和1家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主体工程建设。采暖季区域工业源形成减排5696吨,对昌吉州近地面PM2.5浓度下降的贡献约为29%。从减排成效来看,阜康市“一企一策”治理力度最大,形成减排3663吨,占比64%,对阜康市PM2.5浓度下降的贡献率约为59%。
绿色出行,蓝天常在。划定禁限行范围,落实车辆绕行,新增新能源公务用车567辆和充电桩273个。采暖季区域移动源形成减排2247吨,对昌吉州近地面PM2.5浓度下降的贡献约为9%。其中,昌吉市形成减排1362吨,对昌吉市PM2.5浓度下降的贡献约为13%。
考核年(2023年4月-2024年3月)昌吉州“乌-昌-石”区域四县市三项指标均超额完成考核目标。其中,采暖季昌吉州“乌-昌-石”区域累计优良天数538天、同比增加93天,累计重污染天数51天、同比减少66天,PM2.5平均浓度35μg/m3、同比下降19.2%,达到历史最好水平。
下一步,昌吉州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聚焦建设“典范地州”历史使命,进一步增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持续推动空气质量改善。
上一篇: 喜报:昌吉州生态环...
下一篇: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