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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木垒县卫生健康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
发布日期: 2023-06-26 16:46:52 来源: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州环评〔2023104号

 

关于木垒县卫生健康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

 

木垒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单位向我局提交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及《木垒县卫生健康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及其相关材料收悉并受理,现已审理完结

一、你单位申报情况

单位自愿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实施行政审批,并已经知晓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全部内容,并能满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条件,承诺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义务,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单位已提交以下材料

1.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审批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原件各1份)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原件各1份;若有删除不宜公开信息内容的还须提供删减后的电子版PDF格式原件1份)

单位承诺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成后,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在污水处理设施出气口顶部安装废气收集管道,收集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紫外光催化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风量为 2000m3/h;运营期污水处理站有组织氨、硫化氢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二级标准,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浓度限值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医院污水作为传染病医院污水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一体化集成设备,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池+化粪池+水解酸化池+缺氧生化池+接触消毒池+沉淀池+消毒”,处理规模为130m3/d,医院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标准后,排入木垒县污水处理厂处理。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措施:采取隔声降噪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限值。固体废物治理措施:方舱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生活垃圾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与技术指南(试行)》的要求进行处置;住院部产生的常规医疗废物、污泥、废活性炭的贮存、转移、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污泥暂存于贮泥池,经过消毒处理交由资质单位收运处置,污泥清掏前应进行监测,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

三、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项目运行期必须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做好与排污许可证申领的衔接,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等执行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并按证排污。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投入试运行后按规定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六、昌吉州生态环境局木垒县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境执法现场监察和日常监督管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