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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莫北油田前哨7井区侏罗系三工河组气藏评价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2-08-29 17:21:21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3/2022-000557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2-08-29
文  号: 昌州环评〔2022〕168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莫北油田前哨7井区侏罗系三工河组气藏评价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昌州环评〔2022168号

 

关于莫北油田前哨7井区侏罗系三工河组气藏评价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开发公司:

公司报送的《莫北油田前哨7井区侏罗系三工河组气藏评价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所在区域行政区划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距呼图壁县城区北侧约117km本工程部署评价井1口(前哨701井),设计井深4165m,井型为直井、采用三开井身设计项目临时占地43080平方米,总投资6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6万元。本项目单井钻井期90天,单井试气周期180天。本项目环评仅适用于工程钻试钻试结束后即封井或转为开发井纳入区块产能开发工程中的,须另行组织区块及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报告表》的评价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内容性质、规模、地点建设。

你单位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对施工区域内的临时占地合理规划,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以减少破坏野生植被;项目临时占地类型为灌木林地,施工前应办理相关手续,在取得行政许可后方可在许可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钻井废弃物采用不落地技术,减少对周围土壤、植被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将井场临时占地范围进行平整、清理,不遗留污染物在井场。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碾压项目区内其它固沙植被;严格执行生态保护措施,杜绝破坏植被、造成沙化的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车辆及重型机械的运行范围,不得并行开辟新路,减少风蚀沙化活动范围。井场不落地系统、罐区等与地面接触部分必须铺设防渗膜。同时应及时到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水土保持许可。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柴油机、柴油发电机燃料燃烧废气及伴生气放空燃烧废气。钻井及试气期间定期对柴油机、柴油发电机等设备进行维护,并且采用高品质柴油;施工现场运输车辆应低速慢行,不得超载,并采取密闭或遮盖措施,污染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伴生气通过放散管燃烧放空,污染物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要求。

水污染防治措施。钻井过程采用下套管注水泥固井完井方式进行水泥固井,对含水层进行固封处理,可有效保护地下水层;井场排放的水基岩屑均进罐,井场油罐、发电机、材料堆场、岩屑储罐和岩屑临时堆放区等关键部位均采用防渗膜防渗。钻井废水与钻井泥浆、岩屑一同进入不落地系统进行分离处理,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制,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生活营地内防渗收集池,工程结束后清运至石西油田作业区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粪便排入环保厕所内。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隔声、基础减震、消声等措施,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钻井岩屑及钻井泥浆采用泥浆不落地系统,一开、二开为水基非磺化钻井液,同岩屑一起进入不落地系统进行处理,实现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相由钻井单位回收用于后续钻井循环使用,不外排;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_T 39198-2020),一开、二开钻井岩屑、钻井泥浆等一般固体废物均属于其他废物,检测达到《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 3997-2017)相关标准限值后用于铺路、铺垫井场综合利用,未达标的产物将进入处置系统再次进行处理,不得随意排放。三开为合成油基钻井液,采用泥浆不落地系统固液分离后,液相循环使用,不外排,固相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压裂返排液、酸化返排液及废洗井液收集至自带回收罐回收,拉运至石西集中处理站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中的有关标准后回注地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箱中,定期拉运至石西油田作业区生活垃圾填埋场。钻井期产生的废机油及废防渗材料均属于危险废物,在施工结束后须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理。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项目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公司须按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要求,做到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

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负责,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七、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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