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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河路建矿业有限公司新疆昌吉市 三工滩二十号建筑用砂矿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2-08-03 12:34:06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3/2022-000530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2-08-03
文  号: 昌州环评〔2022〕137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新疆河路建矿业有限公司新疆昌吉市 三工滩二十号建筑用砂矿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昌州环评〔2022137号

 

关于新疆河路建矿业有限公司新疆昌吉市

三工滩二十号建筑用砂矿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新疆河路建矿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新疆河路建矿业有限公司新疆昌吉市三工滩二十号建筑用砂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新疆昌吉市三工滩二十号建筑用砂矿项目位于昌吉市城区200°方向18km处,八钢西侧3.2km,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7°1433.001″,北纬43°49′35.014″。矿区面积为0.3367km2,主要建设有露天采场、工业广场(包含沉淀池、筛分设备、机修间)、办公生活区、排土场、废石堆场。项目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采用自上而下、水平分层台阶式采矿方法,矿区开采标高为1008.2m至926m,开采规模为100万m3/a,矿山服务年限为7.32年。总投资为250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6万元,占比3.84%。

根据新疆天恒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表》评价结论,昌吉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的审查意见(昌市环函〔2022〕12号),结合环境质量目标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项目内容、性质、规模、地点建设。

二、公司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间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和管理运输车辆运输路线和范围,防止破坏土壤和植被、加剧土地荒漠化。运营期按照“边开采,边治理”的方针,制定详细的矿区生态环境治理恢复方案,需根据矿区实际情况,合理对开采完成的区域分区、逐步完成生态恢复;闭矿期利用废石回填采坑后,覆盖表土进行采坑治理,通过边坡、断面防护,播撒草籽、恢复种植本地耐旱植物的措施,完成生态恢复,使其恢复原土地利用功能。按国家相关政策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水土保持设施设计、施工和监理。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矿场采取洒水降尘措施;运输过程采取控制车速、密封运输物料及车辆冲洗措施;进料口及筛分等加工过程采取密闭措施并安装喷淋设施;堆场采取苫布遮盖、设立围挡措施。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洗砂废水,生产废水排入防渗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洗砂及矿区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 65/4275-2019)表2标准后用于矿区绿化。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措施,合理设置车辆进出通道,运输车辆限速行驶。厂界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开采废石按照《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要求,分步落实采坑回填;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拉运至昌吉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沉淀池底泥定期清掏晾晒后用于采坑回填;机修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贮存于危废暂存间(20㎡),定期交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及转运。

三、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你单位须按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要求,做到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

、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昌吉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负责,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及批复文件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昌吉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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