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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昌吉市创兴合食品加工厂小麦淀粉和面筋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2-07-07 17:38:10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3/2022-000473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2-07-07
文  号: 昌州环评〔2022〕114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昌吉市创兴合食品加工厂小麦淀粉和面筋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昌州环评〔2022114号

 

关于昌吉市创兴合食品加工厂小麦淀粉和面筋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昌吉市创兴合食品加工厂

你公司报送的《昌吉市创兴合食品加工厂小麦淀粉和面筋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大西渠镇幸福路西侧,昌吉市大西渠镇闽昌工业园区701队老基地院内。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7 °12′20.240″,北纬44°1 ′43.321″N,项目区北侧为静远机械厂,西侧为空地,南侧为新疆有色地质勘查局701队闲置场地,东侧为幸福路。项目于2019年11月建成,属于补办环评。项目租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色地质勘查局701队老基地厂房,租赁面积为1200m2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最大日处理面粉量为10吨3000/年,主要生产小麦淀粉6吨/天18000/年、面3.5吨/天(1050吨/年),黄浆产生量为1.6吨/天(480吨/年)。工程内容由主体工程、公用工程、配套工程、环保工程组成。项目拟拆除醇基燃料锅炉,新建供汽管网,蒸汽由新疆昌吉天池能源热电厂提供,用于生产生活。项目总投资28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万元。

根据新疆朗泰晟源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昌吉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的审查意见(昌市环函〔2022〕10号),结合环境质量目标要求,我局从环境保护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内容、性质、规模、地点建设。

二、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中搅拌工序须在密闭容器中进行,上料采用设备负压人工上料(原料采用袋装储存),仅在上料时打开上料口,进料粉尘回落设备,其余粉尘无组织进入车间;及时清理车间落尘,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包装采取人工包装,下料口与包装袋直接接触,减少粉尘产生。粉尘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及黄浆产生后暂存于沉淀罐,定期拉运至养殖厂作为饲料综合利用;设备冲洗废水排入沉淀罐与黄浆一并交由养殖厂作为饲料综合利用;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昌吉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安装减振垫,关键发声部位安装消声器,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车间收集粉尘经袋装储存后暂存于固废暂存间,最终交由养殖厂作为饲料综合利用;包装废料集中收集,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厂区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你公司须按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要求,做到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

、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昌吉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负责,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昌吉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