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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节能吉木萨尔120兆瓦牧光互补 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2-06-01 12:59:22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3/2022-000387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2-06-01
文  号: 昌州环评〔2022〕89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中节能吉木萨尔120兆瓦牧光互补 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昌州环评〔202289号

 

关于中节能吉木萨尔120兆瓦牧光互补

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吉木萨尔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中节能吉木萨尔120兆瓦牧光互补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庆阳湖乡,中心地理坐标为E89°6′53.290″,N44°5′8.511″。项目占地面积2788503㎡。光伏电站建设规模120兆瓦,采用单晶硅双面双玻组件、固定支架安装,由25个4.4兆瓦和3个3.3兆瓦光伏发电单元组成。配套储能设施建设规模12兆瓦/24兆瓦时。项目总投资5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2.5万元,占总投资的0.4%。

根据新疆东方信海环境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评价结论和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吉木萨尔县分局的审查意见(吉环项审发〔20227号)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内容、性质、规模、地点建设。

二、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明确施工用地范围,在施工便道设置边限界,严禁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禁止乱碾乱轧;临时性占地应对表土进行剥离集中堆存,用于后期临时用地表层覆土;施工结束后拆除临建设施,对施工便道、临时用地等进行土地平整,恢复原有的自然地貌。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采取机械治沙和生物治沙等综合整治措施,控制土地沙漠化的扩展。同时应及时到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水土保持许可手续。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对施工场地进行围挡,禁止在大风天进行此类作业,土方作业时辅以洒水抑尘、覆以防尘网,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入库贮存装卸运输建筑材料和设备的车辆不得超载加盖篷布施工场地出入口配备专门的清洗设备和人员,负责对出入工地的运输车辆及时冲洗,不得携带泥土驶出施工场地焊接工艺应选用机械化、自动化程度高、配有净化部件的一体化的设备进行。施工期扬尘达到《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DB61/1078-2017)要求。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通过临时废水沉淀池沉淀后直接用于场内抑尘施工期结束对沉淀池进行拆除填埋处理。生活污水通过在项目施工生活区设置临时环保厕所,定期清理后拉运至吉木萨尔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行营期光伏组件擦拭用水沿板面直接落入光伏组件下方的绿地,用于植被浇灌。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适当的减震降噪措施,同时做好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更换的太阳能电池组件及废变压器油。运营期更换的太阳能电池组件为一般废物,报废后由厂家回收处置,废变压器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HW08废矿物油和含矿物油废物,排放的废油全部经采用专用容器收集,然后将收集的废变压器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事故状态下,将变压器油紧急排入油坑,后由检修人员清理送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在厂区内暂存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容器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设计、施工事故油池坑底及四周内壁均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做防渗处理,四周设挡油坎,挡油坎大于变压器外轮廓每边1m,坑内铺设厚度为250mm的卵石层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生活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运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项目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公司须按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要求,做到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

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吉木萨尔县分局负责,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七、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吉木萨尔县分局,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