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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噶尔盆地吉康油田萨探1块4个平台 20口井钻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2-05-26 12:48:45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3/2022-000380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2-05-26
文  号: 昌州环评〔2022〕82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准噶尔盆地吉康油田萨探1块4个平台 20口井钻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昌州环评〔202282号

 

关于准噶尔盆地吉康油田萨探1块4个平台

20口井钻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准东勘探开发项目经理部:

你公司报送的《准噶尔盆地吉康油田萨探1块4个平台20口井钻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项目部署20预探,6号平台(5口井)位于吉木萨尔县城南偏东约10.27km,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9°14′31.088″,北纬43°55′6.809″单井钻井进尺3827.24m,7号平台(5口井)位于吉木萨尔县城南偏东约9.25km,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9°13′57.022″,北纬43°55′22.761″,单井钻井进尺3590.24m,8号平台(5口井)位于吉木萨尔县城南偏东约9.58km,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9°14′28.800″,北纬43°55′39.466″单井钻井进尺3931m,9号平台(5口井)位于吉木萨尔县城南偏东约8.71km,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9°13′56.356″,北纬43°55′51.671″单井钻井进尺3700m该项目为建项目,工程内容包括钻前工程、钻井工程、试油工程及公用工程。项目总投资64000万元,环保投资1244.4万元,占总投资的1.94%。钻开期1年,单井试油期180天。本项目环评仅适用于工程钻试期,钻试结束后即封井或转为开发井。纳入区块产能开发工程中的,须另行组织区块及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报告表》的评价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内容、性质、规模、地点建设。

二、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明确施工用地范围,在施工便道设置边限界,严禁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禁止乱碾乱轧;临时性占地应对表土进行剥离集中堆存,用于后期临时用地表层覆土;施工结束后拆除临建设施,对施工便道、临时用地等进行土地平整,恢复原有的自然地貌。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采取机械治沙和生物治沙等综合整治措施,控制土地沙漠化的扩展。同时应及时到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水土保持许可。对临时占用地依法办理征地手续,对临时占用的一般农田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补偿和恢复。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物料定点堆放,易起尘物料在运输、存放时应加盖遮盖物,最大限度防止扬尘扩散;对施工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检修。施工期柴油机、发电机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试油期产生的伴生气通过放散管燃烧放空;试油期采出原油采用底部装载或顶部浸没式装载方式。试油期井场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应执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9728-202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钻井过程采用套管与土壤隔离,并在套管与地层之间注入水泥进行固井,水泥浆返至地面,封隔地层和水层,避免地下水环境污染。项目实施过程产生的井下作业废水集中收集至井口方罐拉运至页岩油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油藏;钻井期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井场内防渗收集池定期清运至吉木萨尔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基础减震措施,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加强施工场地管理,合理疏导进入施工区的车辆,禁止运输车辆随意高声鸣笛,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钻井岩屑、泥浆经不落地系统处理实现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相随钻井队用于后续钻井使用,不外排,分离后的固相(水基)临时贮存在井场内的岩屑储罐中,后委托第三方合规处置,分离后的固相(油基)临时贮存在井场内的密封储罐,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转运及处置。压裂返排液入方罐,拉运至页岩油联合站,上清液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污水处理后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中标准限值后回注油藏,油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合规处置。落地油100%回收,定期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机械设备废油由钻井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气防渗膜委托有资质单位合规处置。施工期少量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拉运至吉木萨尔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三、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项目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你公司须按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要求,做到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开展工程环境监理,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相应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

、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吉木萨尔县分局负责,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分送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吉木萨尔县分局,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2年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