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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舍得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 环保塑料管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2-05-10 18:03:27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3/2022-000282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2-05-10
文  号: 昌州环评〔2022〕71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新疆舍得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 环保塑料管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昌州环评〔202271

 

关于新疆舍得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

环保塑料管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新疆舍得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新疆舍得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环保塑料管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产业园阜西区苏通小微创业园安居超越建材东侧,振清机械设备制造北侧,中心地理坐标为E87°49′25.721″,N44°9′15.507″。项目利用原有1#厂房建设塑料PVC生产线共18条,其中PVC管生产线9条,PVC管配件生产线9条;新建2#厂房1栋,建筑面积7650平方米,其中建设HDPE给水管生产线4条、HDPE双壁波纹管生产线2条、HDPE燃气管生产线2条、HDPE钢丝骨架复合管生产线2条、HDPE钢带增强波纹管生产线2条、PPR管生产线3条、PPR塑铝稳态管生产线1条、PE-RT地采暖管生产线3条;新建办公室、宿舍及食堂及相关配套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年产3万吨环保塑料管道。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3万元,占总投资的2%

根据新疆清风源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评价结论昌吉州生态环境局阜康市分局审查意见阜环函202210号)结合环境质量目标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中所列建设项目内容、性质、规模、地点建设。

二、公司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1#车间使用聚氯乙烯树脂为原料有组织废气主要为配料、混合、挤出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氯化氢和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混料机为密封混料机,产生的颗粒物分别通过三个集气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挤出机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分别通过18个集气罩经活性炭吸附+UV光氧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污染物的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项目2#车间使用除聚氯乙烯以外的树脂为原料有组织废气主要为配料、混合、挤出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和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混料机为密封混料机,产生的颗粒物分别通过三个集气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挤出机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分别通过19个集气罩经活性炭吸附+UV光氧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污染物的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和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颗粒物和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冷却废水和生活污水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底座,风机进出口加装消声器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少量包装袋、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和UV光氧废灯管。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可全部返回生产工序,不外排;少量废包装材料,企业收集后全部作为废品出售;废机油废活性炭在危废暂存间(30m2)内暂存,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UV光氧废灯管由设备厂家定期更换并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储存过程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的相关要求。

三、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项目运行期必须严格执行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确保工程实施后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核定的指标内。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做好与排污许可证申领的衔接,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等执行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并按证排污。

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倍量替代要求。项目颗粒物排放量为0.56吨,倍量替代量为1.12吨;VOCS排放量为5.11吨,倍量替代量为10.22吨。颗粒物倍量替代量2021年阜康市6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整治(生活源)减排量中分配,替代后2021年阜康市6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整治(生活源)减排项目颗粒物剩余量24.75吨。VOCS倍量替代量从2021年新疆和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VOCS治理工程除减排量中分配,替代新疆和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VOCS治理工程VOCS剩余量均为35.9255吨(见附件)

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

、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昌吉州生态环境局阜康市分局负责,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及批复文件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昌吉州生态环境局阜康市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附件:主要污染物总量来源表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2510

 

 

 

 

 

 

附件

主要污染物总量来源表

污染物名称

倍量替代总量(吨)

污染物

替代来源

替代企业基本情况

原有总量指标(吨)

本次替代后剩余量(吨)

VOCS

10.22

新疆和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VOCS治理

2021完成治理

49.076

35.9255

颗粒物

1.12

2021年阜康市6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整治(生活源)

2021年拆除

36.15

24.75

(说明:2021年阜康市6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整治(生活源)原有颗粒物减排量36.15吨,上次替代新疆富力康绝热密封材料有限公司橡塑海绵制品项目颗粒物剩余量25.87吨,本次替代后颗粒物剩余量24.752021年新疆和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VOCS治理工程原有VOCS减排量49.076吨,上次替代新疆中科伟信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建设年产2000吨真石漆和1000吨乳胶漆项目VOCS剩余量42.7855吨,本次替代后VOCS剩余量35.9255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