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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生态环境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15 16:15:37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工作会议、昌吉州全面依法治法工作会议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始终坚持把加强理论学习放在首位,积极引导干部职工从学习中强化素质,在实践中锻炼本领,工作中解放思想。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是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有关要求,及时调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更新昌吉州生态环境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对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不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纳入述职内容。针对法院开庭审理的环境违法案件,认真执行《行政复议和诉讼答复应诉若干规定》,原则上均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充分利用“信、访、电、网”四位一体的受理体系,广泛使用多媒体渠道收集处理群众环保投诉举报事项,在政府官方网站上整理公布“昌吉环保”微信公众号、昌广行风热线、网上信访、州(县/市)长信箱等投诉举报方式,在线下积极向群众发放印有环保举报热线、举报方式的环保购物袋,向企业职工发放环保宣传册等,不断畅通和拓宽环境信访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做好宣传引导,为群众监督提供便利条件,推动群众诉求得到及时解决。三是严格落实“一窗通办”制度,根据优化营商环境相关精神,所有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在遵守法定时限的基础上,合规合理进行最大限度压缩,严格落实“一窗通办”制度,实行窗口统一受理、统一办理、统一出件的“一窗通办”服务模式。四是制定印发《昌吉州生态环境局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昌吉州生态环境局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昌吉州生态环境系统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2021年昌吉州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明细表》。制定实施《昌吉州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实施方案》,通过完善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制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进一步改进环境执法方式方法。修订《昌吉州生态环境局环境行政执法程序(试行)》,制定《昌吉州生态环境局环境行政执法案件审议制度(试行)》《昌吉州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案件汇报会议制度(试行)》《昌吉州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错案差案处理暂行办法(试行)》。五是制定《2021年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计划》,实施“四季攻坚行动”(春季“控尘”行动、夏季“截污”行动、秋季“治废”行动、冬季“治霾”行动),落实两项制度专项行动,目前春季、夏季、秋季专项行动已完成,冬季“治霾”行动将按计划有序开展。六是取典型案例分析、专题授课、线索初审、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及案卷评查等方式,不断提升执法人员工作水平。七是对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八是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组织集体学法,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论述,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法制度,推进普法目标责任化,注重形式创新,突出普法重点,切实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存在不足

(一)环境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部分执法人员对规范执法认识不够,对近年来新出台的环境执法方面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学习不到位,运用到实际上还存在差距。

在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还有一定差距。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上学习不够、认识不深,部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尤其近年7月15日正式实施的《行政处罚法》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以后,执法人员不习惯不善于用法治思维、法律手段来管理和处理行政事务对“执法”和“执罚”在认识上还存在一定差距

)法治宣传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生态环境领域适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数量较多,行政执法与普法缺乏有效衔接,在发动社会公众广泛参与,扩大社会影响力和覆盖面上需要进一步增强

三、2022年工作计划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方位和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准确把握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意义,教育和引导执法人员切实增强法律意识,不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各类法律法规,提高自身素质和执法能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二)全面建立联动机制。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联合州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草局五部门,联合印发《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联动办法》,加强执法协同,形成执法合力,不断完善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全面实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实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的无缝衔接,避免执法缺位,坚决制止和惩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三)不断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不断规范行政裁量权,定期组织监督检查。开展行政执法文书案卷评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四)深入抓好普法宣传。按照《昌吉州生态环境局2021年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计划》,落实普法责任制,筹划好重要法治宣传节点的活动,特别是针对重点企业、重点人群,通过密集、强大的宣传教育、舆论引导,强化法治观念、秩序意识,在群众及企业中养成崇尚法治、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风气。

(五)持续提升能力建设。按照《昌吉州生态环境系统深入开展“能力素质提升年”活动方案》具体内容,通过开展政治理论培训、深化“一月一考、一季一讲、一年一赛”竞赛练兵、实施跟班实践锻炼、精准开展专题培训等形式,梳理常用法律知识、常发环境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进一步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深入开展“以案释法”,鼓励行政执法人员结合执法工作实际开展“以案释法”,提高执法人员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能力、环境行政执法能力,努力做到“研究问题有深度、执法检查有力度、处理问题有尺度、工作效率有速度”。

(六)加强环境执法业务培训。制定《2022年昌吉州生态环境执法培训实施方案》,采取集中授课、现场培训和案件讨论会等形式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工作;积极派员参加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班,同时邀请行业专家,分别对火电、钢铁、化工、焦化、电解铝等主要行业开展现场执法培训,努力提升全州执法人员现场执法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