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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马庄气田齐古组气藏评价井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1-10-12 12:54:24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州环评〔2021128

 

关于马庄气田齐古组气藏评价井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开发公司:

公司报送的《马庄气田齐古组气藏评价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所在区域行政区划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东侧。台005_H井距吐乌高速约400,位于吐乌高速北侧,台009_H井距吐乌高速约1.4千米,位于吐乌高速、S303省道南侧。次新钻探井2口,分别为台005_H井、台009_H井,三开井身结构,总钻井进尺6201米。项目临时占地26710平方米,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0.5万元。单井钻井期约60天单井试气期约180天本项目环评仅适用于工程钻试钻试结束后即封井或转为开发井纳入区块产能开发工程中的,须另行组织区块及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报告表》的评价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内容性质、规模、地点建设。

公司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避免各污染物对土壤环境的影响。严格遵守油田环境保护规章制度,严格规定各类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划定路线,控制占地,禁止乱碾乱轧完井后施工设备及时撤离,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现场禁止遗留,占地应清理平整,尽量利用井场及临时道路施工时产生的表层弃土对临时占地进行覆盖,防止因工程建设造成水土流失和风蚀沙化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物料定点堆放,易起尘物料在运输、存放时应加盖遮盖物,最大限度防止扬尘扩散;对施工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检修。施工期柴油机、发电机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试油期产生伴生气通过地面排气管线管输至点火装置燃烧放空试油期井场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水污染防治措施。水基泥浆钻井过程中由井底排出的泥浆经不落地系统处理后,液相全部回用于钻井液配制,完钻后钻井废水运至北三台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试气期洗井废水和压裂返排液进入井口方罐拉运至北三台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注油藏。生活污水排入井场防渗收集池清运至吉木萨尔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措施,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钻井岩屑及钻井泥浆采用泥浆不落地系统,一开、二开为水基非磺化泥浆,同岩屑一起进入不落地系统进行处理,实现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相由钻井单位回收用于后续钻井循环使用,不外排;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_T 39198-2020),一开、二开钻井岩屑、钻井泥浆等一般固体废物均属于其他废物,检测达到《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 3997-2017)相关标准限值后用于铺路、铺垫井场综合利用,未达标的产物将进入处置系统再次进行处理,不得随意排放。三开为合成油基泥浆,采用泥浆不落地系统固液分离后,液相循环使用,不外排,固相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往吉木萨尔县垃圾填埋场处置。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少量落地原油及被污染土壤用专用罐收集,最终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项目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公司须按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要求,做到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

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昌吉州生态环境局阜康市分局负责,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七、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昌吉州生态环境阜康市分局,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1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