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州环评〔2021〕35号
关于粤水电信友奇台北塔山风电项目110kV
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奇台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奇台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粤水电、信友奇台北塔山风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申请》和委托山西晋新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粤水电、信友奇台北塔山风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位于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乔仁乡北山直属、北塔山牧场境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新建粤水电、信友奇台北塔山风电项目110kV升压站至北塔山西220kV汇集站输电线路(不含两端间隔),电压等级110kV,同塔双回路架设,线路长度32.0km杆塔110基。导线采用LGJ-240/30钢芯铝绞线,全线架设双地线,均采用OPGW(24芯)光缆。(2)新建光纤通信工程,长度32.0km。本工程线路起始坐标为:E 90°47′56.84″, N 44°57′44.47″,终点坐标为:E 90°30′23.52″,N 45°05′10.10″。本项目永久占地面积约3976平方米,临时占地面积约32000平方米;总投资28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24万元。
根据《报告表》结论,项目建设满足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我局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下列工作要求后,可以满足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同意该项目《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三、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生活废水依托粤水电、信友奇台北塔山风电项目110kV升压站和北塔山西220kV汇集站220kV汇集站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后,用于绿化,废水不外排。严格控制工程占地面积和施工活动范围,减少地面扰动和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二)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场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三)确保运行后的场界噪声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做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巡检人员带回至粤水电、信友奇台北塔山风电项目110kV升压站集中存放,统一送至北塔山牧场生活垃圾收集系统。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四、项目竣工后,应按程序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工作由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奇台县分局和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六、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送至州环境监察支队和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奇台县分局,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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