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CJZ023/2019-000723 | 信息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19-10-26 |
| 文 号: | 昌州环评〔2019〕113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新疆恒信文博环保科技有限责任 公司环保型炭生产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关于新疆恒信文博环保科技有限责任
公司环保型炭生产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新疆恒信文博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你公司报送的《新疆恒信文博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环保型炭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新疆昌吉州吉木萨尔县水溪沟光源公司电厂北侧。项目区东侧为荒山,南侧为光源公司火电厂,西侧为兰炭生产区,北侧为空地,厂址地理坐标为E88°58′13.8″,N43°56′20.7″。项目总建筑面积3600m2,以焦炭厂焦粉为原料加工环保型炭,拟建1条环保型炭生产线,生产规模为100000t/a。工程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3万元,占总投资的16.15%。
根据新疆国泰民康职业环境检测评价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报告表》的结论,以及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吉木萨尔县分局的审查意见(吉环项审发〔2019〕21号),结合环境质量目标要求, 我局从环境保护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内容、性质、规模、地点建设。
二、你单位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材料堆场应定点堆放,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对可能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加盖篷布或避免露天堆放。施工期废水经现有的污水收集设施收集后,定期清掏,杜绝不处理和无组织排放。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原料仓储废气、进料和破碎废气、烘干废气和食堂油烟。原料焦粉运输、装卸和储存必须进行全密闭。仓储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仓库外部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进料、输送和破碎废气通过仓库内部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须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的表4浓度限值;烘干热风炉燃料由恒信兰炭厂荒煤气提供,热风炉须配套安装低氮燃烧器,烘干废气通过引风机全部引至总排烟管道后,通过除尘、脱硫设施净化处理,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的表5浓度限值。
(三)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下水管网,依托恒信兰炭厂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高噪声设备设减振基础和消音器,加强项目生产车间外围、厂区围墙内侧等的绿化措施,加强对各类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运营期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五)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脱硫渣、除尘灰、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采用袋装和桶装分类收集后,定期拉到垃圾处理站委托处理。项目脱硫渣产生量较少,外售至当地水泥厂,实现综合利用。除尘灰主要为焦粉,使用专用筒仓临时储存,返回搅拌工序回收利用。
(六)环境管理措施。建设单位应按照《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逐条落实。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监测计划。项目应加强日常厂区内扬尘、粉尘环境管理。加强除尘设备的维护,及时清理除尘器中的粉尘。
三、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二氧化硫为2.02t/a;氮氧化物为8.32 t/a。倍量替代量为:SO2:4.04t/a;NOx:16.64t/a。倍量替代量由恒信兰炭厂环评批复总量中调剂。
四、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你单位须按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要求,做到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相应环境保护设施应当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吉木萨尔县分局负责,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八、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吉木萨尔县分局,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19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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