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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金佰利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6万吨 固体沥青熔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9-09-06 12:13:36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3/2019-000696 信息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19-09-06
文  号: 昌州环评〔2019〕93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新疆金佰利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6万吨 固体沥青熔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新疆金佰利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6万吨

固体沥青熔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新疆金佰利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你公司报送的《新疆金佰利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6万吨固体沥青熔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奇台县喇嘛湖梁新型工业产品加工园区,新疆金佰利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9°39′23.00″,北纬44°03′30.00″。该项目为新建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764m2建设规模为年熔化固体改质沥青6万t。项目主要包括建设沥青熔化装置一套,包括固体沥青熔化罐、沥青缓冲罐、高位槽,利用现有闲置车间作为沥青调配车间,车间内布设沥青调配罐、沥青保温罐和蒽油罐,生产用热利用现有280kW电加热导热油炉6台、沥青烟处理利用现有处理设施,其他供水、排水、生活办公设施均利用现有工程设施。工程总投资146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3万元,占总投资的7.7%。现有15万吨/年沥青改质及1万吨/年中间相炭微球建设项目一期生产线废弃停用,二期工程不再建设。

根据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报告书》的结论,以及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奇台县分局的审查意见(201928号),结合环境质量目标要求, 我局从环境保护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内容、性质、规模、地点建设。

二、你单位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材料堆场以及混凝土拌合应定点定位,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对可能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加盖篷布或避免露天堆放在工地布置时应考虑将搅拌机等高噪声设备安置在离敏感点相对较远的一侧,并设立简单屏蔽以减少噪声源的影响范围。在工程竣工后,拆除各种临时施工设施,并负责将工地的剩余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理干净,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施工期废水经现有的污水收集设施收集后排入园区排水管网,杜绝不处理和无组织排放。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废气包括沥青熔化废气,沥青高置槽、沥青保温罐、沥青调配罐放散的沥青烟,上料系统产生的含尘废气,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固体改质沥青堆场产生的无组织废气。沥青烟统一收集,通过两级循环洗油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0m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苯并芘排放浓度应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4,表6排放限值的要求,沥青烟污染物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限值的要求上料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固体沥青堆棚内固体沥青使用吨袋包装存储,堆棚四周建设8m高防风抑尘网,颗粒物、沥青烟、苯并芘排放浓度应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7,《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三)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废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奇台县喇嘛湖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工程处理。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高噪声设备设减振基础和消音器,加强项目生产车间外围、厂区围墙内侧等的绿化措施,加强对各类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运营期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五)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有机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废导热油,导热油炉定期更换的废导热油,厂区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送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统一处置。收集、贮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标准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六)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调配车间内地面全部硬化,并做好防渗措施;生产装置区盛装液体物料的储罐、输送管线底部地面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进行地面处理。厂内道路等采用水泥进行硬化。除上述区域外的厂区,按常规建筑结构要求进行地面处理。做好地面防渗,以及装置、管道的密封防漏工作,定期检查、维修和及时更新;事故池,可采用高标号水泥混凝土硬化和防渗。原料堆棚采用防雨措施,堆棚地面硬化。

(七)环境管理措施。建设单位应按照《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逐条落实。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监测计划。

三、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运营中生活污水排入奇台县喇嘛湖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和综合利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均为0。项目不新增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你单位须按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要求,做到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相应环境保护设施应当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

、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奇台县分局负责,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奇台县分局,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19年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