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CJZ023/2019-000278 | 信息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19-05-30 |
| 文 号: | 昌州环评〔2019〕46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新疆恒联云计算中心项目110kV 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关于新疆恒联云计算中心项目110kV
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新疆恒联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新疆恒联云计算中心项目11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申请》和委托山西晋新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新疆恒联云计算中心项目11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新疆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准东经济开发区园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新疆恒联云计算中心项目110kV变电站1座,主变容量为(1×100)MVA。新建110kV输电线路本期出线1回。起自220kV彩虹变110kV龙门构架,止于拟建新疆恒联云计算中心项目110kV变电站110kV龙门构架,单回路电缆沟敷设,线路全长约1.21km。配套光纤通信工程、事故油池、综合配电楼、值守室、电缆井。彩虹220kV变扩建110kV出线间隔1个。
根据环评结论,项目满足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下列工作要求后,可以满足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三、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变电站及线路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二)确保工程变电站厂界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三)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施工废水应收集回用;施工期及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后排入园区下水管网;在电缆沟开挖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四)运行期间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确保环境安全。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本工程变压器废油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中的“变压器维护、更换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物代码“900-220-08”, 废弃蓄电池属于“HW49其他废物”中的“废弃的铅蓄电池”,废物代码“900-044-49”,危险废物应交有回收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避免对外部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六)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项目竣工后,应按程序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工作由准东环保局和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六、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送至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准东环保局,并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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