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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吉36-1等6口评价井、博1等3口勘探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单位变更的复函
发布日期:2019-05-30 13:48:18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3/2019-000446 信息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19-05-30
文  号: 昌州环函〔2019〕43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吉36-1等6口评价井、博1等3口勘探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单位变更的复函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吉36-1等6口评价井、博1等3口勘探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单位变更的复函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长庆技术服务项目管理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木萨尔吉油勘探开发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吉36-1等6口评价井、博1等3口勘探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变更申请》收悉,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经研究,提出以下意见:

《吉36-1等6口评价井、博1等3口勘探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5月经我局昌州环评[2019]36号文件批复。现同意将项目原环评批复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长庆技术服务项目管理部,变更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木萨尔吉油勘探开发分公司。

有关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要求,建设性质、规模、地点仍按照《吉36-1等6口评价井、博1等3口勘探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意见昌州环评[2019]36号文件管理要求执行。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