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CJZ023/2019-000435 | 信息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19-04-18 |
| 文 号: | 昌州环函〔2019〕32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新疆闽建金属材料制品有限公司2万t/a 钢结构热镀锌生产线项目固体废物污染 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 ||
新疆闽建金属材料制品有限公司2万t/a
钢结构热镀锌生产线项目固体废物污染
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新疆闽建金属材料制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新疆闽建金属材料制品有限公司2万t/a钢结构热镀锌生产线项目(固废)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现场检查情况,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新疆阜康产业园的晋商工业园新疆闽建金属材料制品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南部,项目区中心坐标为:N 44°16′7.8″,E 87°48′52.4″。项目设计年完成2万吨镀锌钢构件,实际建设年完成2万吨镀锌钢构件生产线一条,轻钢结构车间建筑面积3000m2。计划投资500万,计划环保投资72万;实际投资600万,实际环保投资277万。
2015年8月24我局以“昌州环评〔2015〕64号”文批复了该项目环评报告表,项目于2015年10月开始施工建设;2018年3月完成设备安装及调试,同时开始投入运行,2018年6月开展了现场监测及调查工作, 2018 年9月27日完成了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环境保护设施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自主验收,并进行了网上公示。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及运行效果
1.项目建设两间危废贮存间。项目运营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酸液、生产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时产生的废机油、酸洗过程中产生的槽渣、热镀锌工序产生的含锌粉尘,集中收集,暂存在厂内危废贮存间内,委托克拉玛依沃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转运
2.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蒸馏分离过滤工序产生的废酸液、抛丸机产生的颗粒物除尘器灰、锌锅除尘器产生的颗粒物锌灰、酸洗过程中产生的槽渣、设备冲洗水沉淀池产生的底泥、生产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时,产生的废机油、职工生活垃圾。
3.抛丸机除锈过程中会产生氧化皮粉尘经由布袋除尘器收集后,外卖给周边炼钢厂作为添加剂使用。
4.清洗设备、场地冲洗水沉淀池底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验收结论
新疆闽建金属材料制品有限公司2万t/a钢结构热镀锌生产线项目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环保验收合格。
四、后续要求
(一)强化固体废物环保设施日常管理、维护,规范污染物管理台账,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二)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建立有效的生产事故预警系统和应急系统,防止发生污染事故,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请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阜康市环保局做好该项目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19年4月18日
上一篇: 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
下一篇: 关于发布《重点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