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CJZ023/2019-000432 | 信息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19-04-12 |
文 号: | 昌州环函〔2019〕28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关于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奇台糖业分公司日处理甜菜3000吨异地搬迁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关于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奇台糖业分公司日处理甜菜3000吨异地搬迁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我局收到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奇台糖业分公司报来的《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奇台糖业分公司日处理甜菜3000吨异地搬迁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材料。经研究,对该项目提出以下审查意见:
一、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奇台糖业分公司日处理甜菜3000吨异地搬迁技术改造项目为迁建项目,由奇台县城南3公里处搬迁至奇台县食品加工园区二期,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9°26′8.2″,北纬43°59′41.8″。迁建后产能、主要生产工艺不发生变化,仍为日处理甜菜3000吨,年产白砂糖54000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上料系统、甜菜前处理工段、制糖车间、石灰窑乳化间、颗粒粕车间、库房、动力车间、污水处理系统、办公区等。项目占地面积231771.17平方米;总投资31283.3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656万元。
二、根据新疆泰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书》评价结论以及原奇台县环保局《关于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奇台糖业分公司日处理甜菜3000吨异地搬迁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奇环发〔2019〕15号),项目位于新疆奇台县食品加工园区二期,项目符合园区规划,现将《报告书》上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审批。
三、建议建设单位落实项目搬迁建设期、营运期的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四、该项目拟核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从现有项目总量指标中核减,不另新增指标。
五、建议项目迁建后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按照国家相关要求以及《报告书》、批复相关环境管理内容重新办理排污许可证,按证排污。
六、建议强化恶臭处理,臭气排放不得影响周边居民。强化进厂运输道路扬尘及面源污染的管控。
七、加强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安全处置企业遗留固体废物,开展关停搬迁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及治理修复监管。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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