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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环保局关于奇台县S303岔口--五马场乡--S228岔口公路改建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9-01-21 10:55:09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3/2019-000055 信息分类: 建设规划
发布机构: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19-01-21
文  号: 昌州环评〔2019〕2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昌吉州环保局关于奇台县S303岔口--五马场乡--S228岔口公路改建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奇台县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报送的《奇台县S303岔口--五马场乡--S228岔口公路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奇台县S303岔口--五马场乡--S228岔口公路改建项目位于奇台县五马场乡、三个庄子乡境内。项目为改扩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五马场乡挖除新建和部分破损路段补强720米,其余路段进行罩面修补,建设小桥 3 座,涵洞 176道,路线总长 20.173公里,路基宽度 8.5米,设计等级为公路三级标准。项目占地面积17.14平方公顷;总投资2241.9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8.8万元。

根据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报告表》评价结论和奇台县环保局《关于奇台县S303岔口--五马场乡--S228岔口公路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奇环发﹝2018﹞98号),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建设。

二、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制定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计划,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施工场地周围采取围挡、围护、洒水降尘措施以减少扬尘扩散,大风天气严禁产生扬尘作业;对施工场地应经常洒水,最大限度的减少过往车辆造成的扬尘污染,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采取防止粉料和垃圾散落措施,运输土石方均要覆盖篷布;起尘原材料不得露天堆放。

(二)施工现场不得设置取土场。充分利用已有的公路、乡镇道路以及现有施工便道,减少施工便道修筑,控制施工便道的宽度,严禁车辆随意行驶,规范车辆行驶路线。农业生产季节施工做好洒水降尘工作,减少扬尘对农作物的影响。禁止在河流、农田设置施工营地。

(三)施工废水和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应排入临时防渗沉淀池,施工生产生活区设置临时旱厕,粪便定期清理用作农家肥田,禁止排入河流。桥梁施工应尽量避开汛期并尽量采用循环钻孔灌注桩施工方式,减少泥浆排放量。施工完毕后的泥浆经沉淀后和弃渣运至指定的弃渣场堆放。

(四)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应急预案。桥梁采取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事故池、防撞护栏加强措施、设立警示标志牌等工程防护措施。

(五)加强交通管理,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等交通规则,在通过人口密度较大的村镇路段设置禁鸣标志。营运期建设单位应加强声环境敏感点环境噪声监测,对于营运期环境噪声超标的敏感点采取通风隔声窗、加高围墙或声屏障等降噪措施。

(六)弃土、弃渣全部送至弃土场;施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垃圾填埋场。

(七)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建立专项档案,定期向奇台县环保局提交环境监理报告。

三、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你单位须按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要求,做到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奇台县环保局负责,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七、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分别送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奇台县环保局,并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