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转发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全省环保系统服务高 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 索 引 号: | CJZ023/2019-000310 | 信息分类: | 建设规划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19-01-18 |
| 文 号: | 昌州环发〔2019〕11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转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转发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全省环保系统服务高 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 ||
各县(市)、园区环保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文件《关于转发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全省环保系统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的通知》(新环办发〔2018〕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借鉴和参考,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2019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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