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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环保局关于呼图壁县人民医院门诊 综合楼病房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8-09-04 12:26:36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3/2018-000633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昌吉州环保局 发文日期: 2018-09-04
文  号: 昌州环评〔2018〕41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昌吉州环保局关于呼图壁县人民医院门诊 综合楼病房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呼图壁县人民医院:

你公司报送的《呼图壁县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病房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呼图壁县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病房楼建设项目(2017-652323-83-01-024052),该项目位于呼图壁县人民医院(呼图壁县城镇东风大街8 号),中心地理坐标:北纬44°11′18.68″,东经86°54′11.02″。项目占地面积为1000m2,扩建项目建设内容为在院内现有空地上新建1 栋地上3 层门诊综合楼病房楼,总运营建筑面积3000m2。新增病床规模为50 张。

项目总投资9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万元。

根据中科帝俊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报告表评价结论,呼图壁县环保局(呼环评字[2018]34号 )初审意见,结合环境质量目标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建设

二、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采取现场设置围栏、洒水抑尘,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土方施工作业,物料运输、堆放采取加盖篷布等措施。施工废水回收处理后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排水管网。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针对施工场地周围敏感目标分布较近且较多,每个场地进行施工时都应设置临时声屏障,在装修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应采用围挡,以减施工设备噪声对周围敏感目标的影响,确保施工期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标准。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站周边恶臭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经处理后油烟排放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2.0mg/m3 的限值。

(三)废水治理措施:医院建设有处理能力为320m3/d污水处理站,排水水质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 综合医疗机构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预处理标准”。

(四)固体废物处理措施。新增医疗垃圾11.71t/a,医疗垃圾进行集中收集,堆放于医院内综合后勤服务楼南侧独立医疗垃圾暂存间。医疗垃圾暂存间设置满足《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相关要求。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设备均设置于室内,通过消声、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 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六)建设单位应按照《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逐条落实,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环保部门备案,并严格贯彻执行。

三.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你单位须按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要求,做到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应按程序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呼图壁县环保局负责,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六、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呼图壁县环保局,并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