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CJZ023/2018-000200 | 信息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环保局 | 发文日期: | 2018-03-16 |
| 文 号: | 昌州环评〔2018〕20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昌吉州环保局关于新奇保安公司七户炸药库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奇台县新奇保安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新奇保安公司七户炸药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所附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新奇保安公司七户炸药库建设项目位于奇台县七户乡七户二队,项目区地理坐标为:北纬43°39′39.9″;东经89°50′36.8″。该项目为未批先建,奇台县环保局已按照相关管理要求进行了处罚。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炸药库 3 栋、雷管库 1 栋、放房间 1 座以及办公生活用房、水电、绿化、道路及防火防灾等配套设施。项目占地面积6186平方米;总投资1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万元。
二、根据乌鲁木齐天辰创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表》评价结论和奇台县环保局对《报告表》的审查意见(奇环发〔2018〕9号)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内容、规模、地点及环境保护措施建设。
三、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须严格执行并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食堂油烟设置净化装置,经处理后外排烟气须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区冬季供热须采用清洁能源,不得新建燃煤锅炉。
(二)做好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水质须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要求,夏季用于项目区绿化灌溉,冬季贮存,不外排。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四)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工作。不合格或过期的民爆物品要及时退回生产厂家妥善处理,不得在项目区内堆存,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无害化填埋处置。
(五)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四、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奇台县环保局负责,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七、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分送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奇台县环保局,并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2018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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