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开展党员信息库所反映 情况集中排查的通知
| 索 引 号: | CJZ023/2018-000248 | 信息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环保局 | 发文日期: | 2018-02-15 |
| 文 号: | 昌州环党组〔2018〕10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认真开展党员信息库所反映 情况集中排查的通知 | ||
昌吉州环保局机关及各直属事业单位党支部:
根据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委员会组织部下发的《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开展全国党员信息库所反映情况集中排查的通知>的通知》要求,请各支部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各支部要对党员信息采集工作再次“回头看”,认真将党统库内基层党组织信息、党员信息与全国党员信息库内信息进行比对,认真分析数据存在差距的原因,强化工作措施,做到两个统计系统各项数据有效、准确。如还存在漏统、漏采集的党员,必须尽快进行信息采集并完成录入。
二、各支部要按照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及时的标准,严格对照中组部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反馈的党组织机构代码不准确、党员信息不完整、身份证号码重复等“硬伤”问题,对全国党员信息库中数据进行认真仔细核对,尽快修改完善。
三、各支部要结合各自实际,及时作出安排部署,3月5日前实现数据“硬伤”基本清零,确保各类信息真实、准确。
四、州党委组织部拟于近期对各级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如仍发现数据差距较大、弄虚作假或整改落实不力等问题,将逐级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在排查过程中遇到有关业务问题,请上报局党总支,由总支统一与州党委组织部组织科沟通联系,重要情况及时上报。如有技术问题,请直接与州党委组织部信息管理科沟通联系。
3月5日前,请各支部形成校核完善系统信息情况的报告,上报局党总支。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党总支
2018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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