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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州环发〔2018〕27号 关于表彰2017年度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8-02-11 11:38:18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3/2018-000142 信息分类: 人事工作
发布机构: 昌吉州环保局 发文日期: 2018-02-11
文  号: 昌州环发〔2018〕27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昌州环发〔2018〕27号 关于表彰2017年度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昌州环发〔2018〕27号

关于表彰2017年度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2017年,局党组的领导下,全局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和自治区、州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总目标,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抓重点,补短板,提能力,切实解决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全州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为进一步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局年度考核方案,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2017年度工作表现突出的李玉荣、加莉、张莉、袁飞、张欢等39名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奖励。同时,确定吴晓冬、亢越、靳银燕、金淑聪、陈志颖等18名同志为优秀等次,上报自治州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工作者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更好的成绩。全局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立足本职、扎实工作,为全州环境保护事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昌吉州环保局2017年度先进工作者名单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2018211

附件:

昌吉州环保局2017年度先进工作者名单

一、优秀等次人员

吴晓冬、亢越、靳银燕、张继明、楚战军、马淑娟、白瑜、高晓瑞、李龙、金淑聪、于谦、唐彦发、刘思思、张晶晶、高北平、赫广龙、严天若、陈志颖

二、先进工作者

李玉荣、潘竞明、王玉珍、张汉平、王珂、陈琪、陈金钟、李映方、加莉、马凯瑞、孟凯、余春满、张莉、许超军、买热古丽、马磊(监测站)、张清花、莫皓然、袁飞(阜康市甘河子镇光明路社区“访惠聚”工作队)、张欢(昌吉市北京南路街道毛纺厂社区“访惠聚”工作队)、李园春、陈茜、李奕轩、俞钦、马彬梅、赵亚甜、王立峰、仝磊、朱银花、汪璐、罗佳钰、汤芳芳、颜姗姗、张东、马磊(中心)、杨晓雪、王婷婷、张羽、马冬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