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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州环评〔2017〕86号 昌吉州环保局关于中疆物流阜康有限 公司中疆物流魏家泉铁路专用线 项目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17-09-28 16:28:11 来源:环保局公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中疆物流阜康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中疆物流阜康有限公司中疆物流魏家泉铁路专用线项目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所附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中疆物流魏家泉铁路专用线项目位于阜康市,乌将铁路以北、S111线南侧、聚力钢构公司东侧。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魏家泉车站至中疆物流阜康有限公司拟建物流基地的铁路专用线及相关的装卸和接轨配套设施。工程中共新建的专用线正线长度2.261km,新建装卸线2条、机车走行线1条。工程总占地面积36.42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28.70hm2,临时占地面积7.72hm2。

工程总投资19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0万元。

根据北京文华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表》评价结论和阜康市环保局对《报告表》的审查意见(阜环函〔2017〕106号),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内容、规模、地点及环境保护措施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须严格执行并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制定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计划,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施工场地周围采取围挡、围护、洒水降尘措施以减少扬尘扩散,大风天气严禁产生扬尘作业;对施工场地应经常洒水,最大限度的减少过往车辆造成的扬尘污染,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采取防止粉料和垃圾散落措施,运输土石方均要覆盖篷布;起尘原材料不得露天堆放。

(二)噪声防治方案。根据预测,本铁路专用线沿线无环境敏感点,而各典型路段预测值又均满足标准要求。评价要求在运行期间对线路沿线可能新增的敏感点采取跟踪监测,如发现有超标现象,应及时根据超标量采取相应措施。

(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自建锅炉房内部配1台1t/h燃气锅炉、1台2t/h的燃气锅炉(两台锅炉一用一备),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经10m高烟囱排放。

(四)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站场工作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采取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站内绿化、降尘洒水等,不外排。

(五)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由地方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三、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阜康市环保局负责,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六、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及批复文件分送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阜康市环保局,并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七、合理规划铁路两侧土地功能,在铁路噪声超过功能要求的区域,不宜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和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物。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