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州环发〔2017〕133号 关于联合开展全州电子废物 废轮胎 废塑料 废旧衣服 废家电拆解 废旧铅酸蓄电池 等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的通知
索 引 号: | CJZ023/2017-000913 | 信息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环保局 | 发文日期: | 2017-09-20 |
文 号: | 昌州环发〔2017〕133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昌州环发〔2017〕133号 关于联合开展全州电子废物 废轮胎 废塑料 废旧衣服 废家电拆解 废旧铅酸蓄电池 等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的通知 |
各县市,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环保局、发改委、经信委、公安局、商务局、工商局:
为积极贯彻落实自治区环保厅、发改委、经信委、公安厅、商务厅、工商局联合印发《关于联合开展全区电子废物 废轮胎 废塑料 废旧衣服 废家电拆解 废旧铅酸蓄电池等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的通知》(新环发〔2017〕214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我州再生利用行业突出环境问题,确保环境安全,州环保局、发改委、经信委、公安局、商务局、工商局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开展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衣服、废家电拆解、废旧铅酸蓄电池等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现将《昌吉州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衣服、废家电拆解、废旧铅酸蓄电池等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昌吉州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衣服、废家电拆解、废旧铅酸蓄电池等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昌吉回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昌吉回族自治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安局
昌吉回族自治州商务局 昌吉回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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