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文件
昌州环发〔2017〕133号 关于联合开展全州电子废物 废轮胎 废塑料 废旧衣服 废家电拆解 废旧铅酸蓄电池 等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20 17:37:08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3/2017-000913 信息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昌吉州环保局 发文日期: 2017-09-20
文  号: 昌州环发〔2017〕133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昌州环发〔2017〕133号 关于联合开展全州电子废物 废轮胎 废塑料 废旧衣服 废家电拆解 废旧铅酸蓄电池 等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的通知

各县市,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环保局、发改委、经信委、公安局、商务局、工商局:

为积极贯彻落实自治区环保厅、发改委、经信委、公安厅、商务厅、工商局联合印发《关于联合开展全区电子废物 废轮胎 废塑料 废旧衣服 废家电拆解 废旧铅酸蓄电池等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的通知》(新环发〔2017〕214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我州再生利用行业突出环境问题,确保环境安全,州环保局、发改委、经信委、公安局、商务局、工商局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开展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衣服、废家电拆解、废旧铅酸蓄电池等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现将《昌吉州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衣服、废家电拆解、废旧铅酸蓄电池等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昌吉州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衣服、废家电拆解、废旧铅酸蓄电池等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昌吉回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昌吉回族自治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安局

昌吉回族自治州商务局 昌吉回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