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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线设施运行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7-08-11 13:01:13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3/2017-000657 信息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昌吉州环保局 发文日期: 2017-08-11
文  号: 昌州环发〔2017〕113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在线设施运行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昌州环发〔2017〕113号

关于在线设施运行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环保局、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保局、各相关在线设施第三方运维单位:

为确保我州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稳定规范运行和自动监控数据的有效应用,针对《关于在线设施运行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后督察情况的通报》(昌州环发[2017]-57号)中指出的相关问题。我局于近期对昌吉州部分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运行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在线监控企业验收及有效性审核情况

全州安装在线监控设施的企业共有73家,截止7月底共有65家通过验收。8家未完成验收的企业分别是:新疆屯河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天山分公司、阜康金鑫铸造有限公司、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阜康冶炼厂(45T)、优派能源有限公司、玛纳斯祥云化纤有限公司(废水、废气)、呼图壁天之泽化工有限公司(新增燃油锅炉排口)、新疆嘉润资源控股有限公司(电解铝)、新疆农夫基地玛纳斯食品有限公司。

通过2017年第二季度有效性审核的企业有46家,其中国控企业27家(包括直征企业)、非国控企业19家,1家企业未通过有效性审核为新疆五鑫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因季节性生产、停产或监测力量不足等原因未开展有效性审核企业23家,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因监测力量薄弱辖区内4家企业未开展有效性审核;另有17家企业因季节性生产或停产未开展有效性审核。

二、问题整改情况

经此次现场检查,通报中的问题大部分已整改完成,但仍存在未完成整改问题,现将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上次通报中未完成整改的问题一并通报如下(详见附表):

(一)玛纳斯县:7家企业存在问题,5家企业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2家企业问题仍未进行整改;

(二)呼图壁县:3家企业存在问题,除新更换及新安装在线未验收,其余问题已基本整改;

(三)昌吉市高新区:4家企业存在问题,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设备已基本完成验收,江北纸业已长期停产,其余企业问题仍未整改,同时有效性审核工作滞后;

(四)昌吉市:1家企业存在问题,新疆屯河水泥昌吉天山分公司已正常开展,但在线设备仍未进行验收;

(五)阜康市:11家企业存在问题,4家企业问题已进行整改,其余7家企业仍存在问题,同时要按照《关于加强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昌吉州环发明电[2017]-51号)要求督促辖区企业完成在线监控设施安装工作。

(六)吉木萨尔县:2家企业存在问题,现1家问题已基本整改但还存在运维问题,1家企业应按照《关于加强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昌吉州环发明电[2017]-51号)要求尽快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七)奇台县:2家企业存在问题,1家问题已整改完成,1家在此次检查中发现新问题,县市督促尽快进行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要求未完成在线监控设施验收的企业于8月15日前完成在线设施的联网及验收工作,由县市环保局进行跟踪督促落实。对于此次通报涉及的企业逾期未完成验收的,由县市环保局依法予以处罚。

(二)各县市环保局根据问题汇总情况对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根据《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中相关规定,对存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企业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并将查处与整改情况于8月15日前上报我局。

(三)各县市环保局督促第三方运维单位对通报中涉及企业在线自动监控设施运维中存在的问题逐一对照整改完善,并对其运维的所有企业进行系统排查,确保在线监控设施的正常运行。第三方运维单位于8月15日前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州环境污染监控中心及县市、园区环保局。

(四)8月底我局将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未完成在线自动监控设施验收、有效性审核工作未完成,以及对在线监控设施擅自停用或不正常运行的问题未进行查处的,将扣除县市环保局本年度绩效考核相应分值。对第三方运维单位未按时限要求整改完毕的,将依据《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及《昌吉回族自治州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维护考核办法》相关要求,对第三方运维的单位进行处罚,问题严重的将取消在我州范围内的运维资格。

联系人:郭 杰 18699425757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