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CJZ023/2017-000168 | 信息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环保局 | 发文日期: | 2017-02-06 |
| 文 号: | 昌州环发〔2017〕15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开展昌吉州重点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运行及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 ||
昌州环发〔2017〕15号
关于开展昌吉州重点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运行及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各县市环保局,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保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州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严厉打击自动监控设施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自动监控设施数据传输稳定、有效。根据《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管理办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我局将于近期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运行及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7年2月9日-2月21日
二、检查组成员
组 长: 张 斌 州环保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副组长:韩 盛 州环境监控中心书记
杨元春 州节能减排局副局长
吴晓冬 州环保局监测监察科科长
成 员: 郭杰、马磊、张亚威。
三、检查对象
(一)全州已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企业
(二)各县市、园区应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但尚未安装的重点污染源。
(三)在线自动监控设施第三方运营单位
四、检查内容
(一)全州重点污染源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运行情况,重点检查各县市、园区内企业已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联网、验收、运行管理及有效数据传输情况。
(二)检查企业在线自动监控设施验收、有性审核资料以及第三方运营单位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日常管理台帐等相关档案资料。
(三) 对于已完成在线设施验收比对监测的排污单位,专项检查小组将指导县市、园区环保局召开现场验收会,完成在线监测设施验收工作。
(四)现场检查各排污单位及第三方运维单位是否存在有故意违反或不执行监控设施工作相关规定和技术要求,影响自动监控数据真实性的数据的造假行为。
(五)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情况。重点检查各开展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的企业,监测方案是否完整、委托具有监测资质的监测机构的合同是否完整,自行监测工作规范性,监测结果公开完整性、及时性等情况。
(六)在线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久拖不验等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五、相关要求
(一)各县市、园区环保局配合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以及在线监测设备现场验收工作。
(二)各县市、园区环保局针对此次专项检查提前准备在线系统验收、有效性审核以及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的相关资料备查。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2017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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