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25/2016-000057 | 信息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环保局 | 发文日期: | 2016-05-23 |
文 号: | 昌州环发〔2016〕52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关于开展2016年世界环境日及自治区环境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
昌州环发〔2016〕52号
关于开展2016年世界环境日及自治区环境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各县市环保局,昌吉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环保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2016年,6月5日是第45个世界环境日,6月是自治区第3个环境教育月。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自治州环保事业发展,弘扬绿色发展理念,在全州营造全民参与环保工作的浓厚氛围,我局决定在全州开展系列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自治州环保中心工作,开展系列环境保护宣传系列活动,全面展示自治州实施“蓝天行动”三年计划以来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认真做好社会活动、新闻宣传、公众参与、环境文化等各项工作,掀起新一轮环境宣传高潮,营造“保护蓝天碧水,共建花儿昌吉”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二、活动主题
今年环境日主题是“改善环境质量 推动绿色发展”。
三、主要内容
(一)以纪念“6·5”世界环境日为契机,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社会活动。
自治州将以纪念“6·5”世界环境日为契机,举办系列宣传教育纪念活动。州环保局要联合州环委会成员单位开展自治州2015年环境状况公报新闻发布会、州级第一批环境教育示范基地授牌仪式、州级生态乡镇、生态村授牌仪式、“我为环保建一言”、“环保小卫士”活动颁奖仪式、环保志愿者授旗仪式、自行车“绿色千里行”启动仪式、参观“蓝天行动”成果展及环委会成员单位现场咨询等活动。
各县市、园区环保局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围绕环境日主题,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环境保护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宣传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
(二)围绕自治州环保工作中心,认真组织开展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月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
宣传月期间,州环保局将紧扣绿色发展主题,深入宣传 “蓝天行动”、“花儿昌吉”,通过新闻报道、“昌吉环保”微信平台等多种方式,重点报道新常态下环保工作的新变化、新作为;集中宣传环保执法、污染减排、大气、水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新形势、新举措,加大新闻宣传力度,正面引导,疏通民情,展示自治州环保系统的良好形象。
各县市、园区环保局要尽快梳理2016年确定的淘汰燃煤小锅炉等重点关停或拆除项目,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集中安排在“6·5”世界环境日前夕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召开现场会,实施爆破、拆除,并对社会反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项目进行专题宣传报道。
各县市、园区环保局要精心策划、深入挖掘,积极与当地宣传部门联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等各类媒体手段,在重大部署、重大主题、重大典型的宣传报道上形成正面舆论强势,实现舆论监督与促进环保事业发展的有机统一。
(三)以促进公众参与为目标,联合有关部门做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全州环保系统要动员引导社会各界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和绿色发展理念,从身边小事做起,共同履行环保责任,呵护环境质量,共建“花儿”昌吉。宣传月期间,州环保局将联合有关部门,针对“花儿昌吉”、“两清两美一绿”行动开展或启动相关工作,主要内容有:联合州教育局开展“环保小卫士”活动,联合州老龄委开展“改善环境质量·建设花儿昌吉”主题宣教活动、“花儿情·中国梦”文艺汇演、“生态文明·花儿昌吉”主题宣教活动以及“孝亲敬老·亲情树”户外植绿活动,联合州团委开展青少年主题音乐会、青少年环保科幻画作品展、环保时装秀、“我为花儿昌吉代言100秒”视频秀以及“花儿昌吉·清新美绿”为主题的随手拍活动等。
各县市、园区环保局要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主动性,引导公众主动接受环境保护教育,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绿色、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四)结合环保“六进”,号召各单位深入开展环境文化建设。
全州环保系统要组织开展“环保六进”活动,在机关、企业、学校、乡镇、社区、医院营造浓厚环境文化氛围,倡导以效率、和谐、持续为目标的绿色发展方式,加大生态和环境保护力度,提高生态文明水平。
各县市、园区环保局要充分发挥环境文化引领作用,组织开展群众性环境文化活动,加强与宣传、文化、教育等部门的联系,注重与广场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乡村文化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相结合,打造一批符合当地经济文化特色,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的环境文化品牌。
四、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及早谋划。一年一度的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月是全年环境宣教工作的重要活动,各县市、园区要高度重视,及早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经费,积极组织各方力量,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正面引导,营造氛围。要加强与媒体沟通,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开展公益宣传,增进共识,凝聚力量,为环保工作顺利推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突出重点,打造品牌。要大力宣传贯彻各类环保法律法规,着力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和法治观念。要在主旨和立意方面下功夫,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集中宣传实施“蓝天行动”计划取得的成果,力争树立品牌。
(四)广泛参与,形成合力。要充分发挥群众积极性,努力形成地方政府主导,环保部门搭台,相关部门和企业配合,广大公众参与的环境社会宣传良好格局。
请各县市、园区环保局及时上报本辖区的世界环境日及环境保护教育月活动的动态信息及有关音像、图片资料。并于6月30日前,将本辖区的世界环境日及环境保护宣传月活动总结(包括电子版)报州环保局宣教科,此项工作完成情况将作为今年全州环境保护宣传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联系人:禹涛 ,电话:2347224,Email:49388070@qq.com)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201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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