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25/2016-000037 | 信息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机构: | 环保局 | 发文日期: | 2016-04-12 |
文 号: | 昌州环发〔2016〕19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关于天山一号冰川保护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
昌州环发〔2016〕19号
关于天山一号冰川保护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州人民政府:
根据领导要求,现将昌吉州昌吉市区域内一号冰川保护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新疆天山“一号冰川”距乌鲁木齐市西南120公里,位于天格尔山主峰北坡。以天格尔峰为主体,涉及到天格尔一峰、天格尔二峰及以一号冰川为代表的南北坡大小冰川群,包括了乌鲁木齐河、头屯河、三屯河、乌拉斯台等河流的河源高山区,涉及到乌鲁木齐市的乌鲁木齐县、昌吉回族自治州的昌吉市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的和静县,根据新政阅[2014]17号文“关于研究天山一号冰川保护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 一号冰川保护区域东西长约56.5公里,南北长约43.5公里,总面积947.68平方公里。
其中,昌吉州境内位于昌吉市面积473.51平方公里(占保护区总面积的49.97%)。列入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天然林地有142.03万亩,其中林地49.29万亩、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40.22万亩、疏林地10万亩、未成林地0.15万亩、无立木林地0.08万亩、宜林地41.84万亩、辅助生产林地0.25万亩。
在《昌吉州生态环境功能区划》(专家论证稿)中,天山一号冰川是属于水源涵养区,是保护生态红线。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为确保天山一号冰川保护工作顺利推进。2014年成立了以副州长任组长,昌吉市、州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自治州天山一号冰川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环保局,负责日常工作;昌吉市也相应成立了天山一号冰川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
(二)强化区域管控,严禁源头污染
在《昌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中,明确天山一号冰川区域为规划限建区,必需严格控制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开发强度。并按照相关的保护要素提出具体建设限制标准、具体的建设限制要求,做出相应的生态影响评价和提出生态补偿措施。
(三)加强环境监管,加大检查力度
1.组织相关部门对保护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和矿点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
目前,一号冰川保护区范围涉及昌吉市三个矿权,其中两个探矿权,一个采矿权。三个矿权基本情况如下:
两个探矿权:两个探矿权人均为新疆亚斗商贸有限公司,勘查项目分别为新疆昌吉市乌鲁萨依金矿详查,勘查区面积为9.39平方公里;新疆昌吉市纳能夏尔金矿详查,勘查区面积21.91平方公里。勘查许可证颁发时间均为2008年7月17日,至今未提交普查地质报告。
一个采矿权:一个采矿权是新疆萨日达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萨日达拉金矿,矿区面积1.43平方公里,生产规模5万吨/年,属地下开采矿山,探明储量4.5吨金属量,该公司项目实施后进行了短期少量的原矿开采,近年来原矿开采一直处于停顿状态。
2.对天山一号冰川保护区域内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治理。由阿什里乡、庙尔沟乡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加大对一号冰川区域的巡逻、检查力度,对天山一号冰川保护区域内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治理。
3.加强矿山整治工作,指导昌吉市制定矿点整治方案,按要求完成采矿企业关停工作。严厉打击在生态脆弱区域草原采挖植物行为,依法打击在一号冰川范围内采挖盗挖药材行为。
(四)禁止天山一号冰川的旅游、探险等活动
向各旅行社印发《关于禁止游客以天山一号冰川为目的旅游、探险组团活动的通知》,禁止旅行社和私人前往一号冰川旅游、探险,尽量减少人类活动对天山一号冰川的影响。我州在“天山一号冰川”最外缘实验区范围内无开放景区和旅游接待场所,目前,离“天山一号冰川”最近的昌吉景区为昌吉市索尔巴斯陶风景区(2星级景区),在“天山一号冰川”实验区外北侧,距离实验区北侧的“科勒迪宁”约15公里。未发现旅行社组织人员前往一号冰川旅游探险活动。
(五)做好草场补偿和牧民搬迁工作
在规划保护区内有197万亩草场,于1995年划给兵团104团、阿什里乡和少部分的庙尔沟乡牧民作为夏牧场,每年7月-9月进行放牧,目前阿什里乡和庙尔沟乡的牧民有445户,羊13.65万只。在切实保障牧民生计的前提下,指导昌吉市制定草场补偿、牧民搬迁安置方案或适当控制牲畜总量等办法,减少畜牧业对天山一号冰川的影响。2014-2015年,昌吉市牧区牲畜饲养量降低2万羊单位,基本达到草畜平衡的工作要求;全市91%实现了在定居点定居生活,大部分牧区牲畜集中在定居点饲养,减少了畜牧业对天山一号冰川的影响。
(六)科学引导,增加牧民生态保护意识
州县乡加大对牧民的宣传教育力度,利用每年冬季的“科技之冬”和基层组织建设活动,集中时间开展教育培训,邀请有关专家在牧区开展讲座,传授农牧民在天然草场、林地、野生动物保护等方面的知识;同时,在昌吉电视台、昌吉日报等主流媒体播放公益广告,借助“环保之窗”、“环保之声”等宣传专栏普及生态保护知识,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使广大农牧民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取得良好效果。
三、存在问题
(一)监管难度大。一号冰川在我州南部山区的雪线区域内,距离昌吉市城区较远,山路艰险狭窄,驱车难以到达,大部分路段需骑马或步行,增加了管护难度。冰川保护工作性质决定了工作人员大量工作日在野外,缺乏适当的交通工具、野外保护和人身安全设施不足,增加了自然保护工作人员的难度和危险性,这对管理部门全方位的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自然科学的研究工作、提升生态保护科学管理水平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二)夏季放牧的不利影响。每年7月-9月牧民在夏牧场进行放牧,主要是后山牧场牲畜采食对冰川的影响。
四、下一阶段工作
(一)继续加大执法力度,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查处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二)落实在保护区域范围设置禁示牌、界标,在主要道路、路口加密,最大限度控制人为活动对冰川的影响。
(三)采取最严格的的保护措施。保护区的牧民采取有计划、按步骤、分段向外实施移民,减轻人畜活动对森林资源的压力;禁止在自然保护区任何区域内进行勘探、开矿、砍伐、狩猎、捕捞、采药、开垦、采石、采砂、放牧等活动;关闭自然保护区内的污染企业,提高植被的数量和质量,恢复生态功能。
(四)昌吉市将天山一号冰川保护列入《昌吉市2016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项目。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2016年4月12日
上一篇: 昌州环党组〔2017〕...
下一篇: 关于进一步优化机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