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名自治州环境教育示范基地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00025/2016-000048 | 信息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环保局 | 发文日期: | 2016-03-20 |
| 文 号: | 昌州环发〔2016〕43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命名自治州环境教育示范基地的通知 | ||
昌州环发〔2016〕43号
关于命名自治州环境教育示范基地的通知
各县市(园区)环保局、州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环保厅、教育厅、文化厅《关于加强全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新环发〔2014〕75号)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社会公众环境教育,积极推进各级环境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命名昌吉州环境监测站、昌吉市恐龙馆、奇台县30万亩防风固沙林、新疆农业博览园会展中心、玛纳斯塔西河国家森林公园、玛纳斯县博物馆、天山天池风景区教育基地、德康神农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示范项目、昌吉市海奥养殖专业合作社为自治州级环境教育基地。
希望获得自治州环境教育示范基地称号的单位再接再厉,不断完善,认真总结经验,为全州环境教育基地建设工作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
各县市(园区)环保部门要积极借鉴自治州环境教育示范基地的工作经验,努力探索环境社会教育的有效途径,密切与有关部门的合作,加强业务指导,共同推进全州各级、各类环境教育基地建设,努力构建环境宣传教育的大格局,为增强全州各族人民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意识,凝聚更大的环保正能量做出积极贡献。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201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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