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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新疆环境监察业务技能大赛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8-19 17:19:33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000025/2015-000134 信息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环保局 发文日期: 2015-08-19
文  号: 昌州环发〔2015〕148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新疆环境监察业务技能大赛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园区环保局、总工会:

为全面提高我州环境监察队伍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激发和调动广大监察人员学习专业理论、刻苦钻研技术的热情,以应对新形势、新任务的挑战,现将自治区环保厅、总工会《关于开展新疆环境监察业务技能大赛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县市、园区环保局按照复习提纲和范围自行组织学习,并协调组织本辖区环境监察业务技能大赛初赛,并于8月30日前将参加复赛人员名单报州环保局。

联系人:陈 琪

联系电话:0994-2267495

附件:关于开展新疆环境监察业务技能大赛的通知(新环发[2015]360号)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昌吉回族自治州总工会

2015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