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25/2015-000121 | 信息分类: | 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
发布机构: | 环保局 | 发文日期: | 2015-07-07 |
文 号: | 昌州环发〔2015〕126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2015年上半年减排工作汇报 |
州人民政府:
根据自治区环保厅《关于昌吉州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的情况反馈和做好2015年总量控制督办工作的函》(新环函〔2015〕372号)文件精神,昌吉州2015年减排工作有序开展,以“蓝天行动”为抓手,以执行新环保法为手段,上半年减排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重点减排项目进展情况
2014年3个未建成的重点减排项目: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脱硝#1已建成投入运行;吉木萨尔县华源煤焦化工有限公脱硫设施已建成,近日可投入试生产;阜康市松迪焦化有限公司已停产,计划关停。
2014年减排计划中运行管理存在问题的31个项目:主要集中在治理设施运行不规范、在线监测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年初已将这些项目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给县市环保局及各相关企业,要求各企业及时整改。
2015年的自治区重点减排项目:已明确了治理要求、任务,要求每月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对进展缓慢的下发督办通知。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及时制定减排计划,明确工作任务
制定了《自治州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在自治区下达75个减排项目的基础,结合我州的实际,将项目增加到99个。其中:工程减排项目36个(含上年已完成结转至本年度项目14个),结构减排项目11个,管理减排项目29个,畜禽养殖项目23个。为了确保各减排项目能及时实施,在自治区减排计划没正式下发前,我局根据初步确定的项目在4月底提前将减排任务下发给各县市环保局和相关企业。
(二)强化工程减排项目实施
废水减排项目。玛纳斯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1万方/日)二期工程土建已完成,正在安装设备,预计8月完工。玛纳斯澳洋科技有限公司、玛纳斯县祥云化纤有限公司废水一级提标改造项目已于4月底开工建设,预计7月可完工。昌吉高新科创污水处理公司日处理3万吨污水处理厂目前稳定运行,正在申请验收。
二氧化硫重点减排项目。火电厂脱硫设施基本稳定运行,达标排放。新疆华电昌吉热电二期有限责任公司3-4号机组和新疆玛纳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6号机组可研已编制完成,准备进行旁路封堵。益海(昌吉)粮油工业有限公司、新疆蓝山屯河聚酯有限公司已完成脱硫工程招标。
氮氧化物重点减排项目。火电厂脱硝设施基本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华能新疆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环保部的验收批复,新疆东方希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3-5#机组已开展验收监测。玛纳斯舜达化纤有限责任公司锅炉脱硝项目土建已完成,正在安装设备。水泥企业上半年处于半停产状态。
(三)全力实施结构减排
2家重点关停的焦化企业中,阜康市晋泰实业有限公司已拆除设备,完成关停任;阜康市博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计划于2015年10月15日前关停。小锅炉拆除进展顺利,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吉木萨尔县准东露天煤矿供热锅炉已拆除。奇台县、木垒县、呼图壁县、高新区已进行关停小锅炉项目的拆除工作。
(四)将工程减排、结构减排项目纳入蓝天行动计划
通过蓝天行动高位推动作用,强化减排项目的实施。结合国家及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自身实际,制定了《昌吉州2015年度“蓝天行动”计划州直部门工作职责》,明确了各部门职责,为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了组织保障。上半年以来,先后召开有关“蓝天行动”计划专题会议5次,赴县市(园区)开展督查两次,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专项督查通报两期,有力推动蓝天行动计划项目的实施。截至目前,已完成项目28个,正在实施项目216个,计划动工项目3个;已完成投资额8.21亿元。
(五)开展减排企业专项督查工作
为及时掌握减排项目工程建设进展和已建成的减排设施运行情况,解决减排项目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减排任务按期完成,我们制定了专项督查方案,要求各县市、园区环保局每双数月完成对辖区内2015年确定的减排项目的现场检查。每次检查须全面覆盖火电厂(含自备电厂)、污水处理厂、集中式废水处理设施以及钢铁、水泥企业。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进行抽查,每次抽查项目数不少于项目总数的50%。主要检查重点减排项目实施、运行情况,减排台账编制情况,在线监测设施运行情况,电力企业需检查脱硫脱硝系统DCS工控曲线,水泥企业需检查脱硝DCS工控曲线,烧结(球团)脱硫项目需检查脱硫DCS工控曲线。
(六)强化在线监测设施地运行管理
为加强自治州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保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根据国家环保部《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等规章有关规定,结合我州工作实际,制定了《昌吉州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试行)》,规范了管理程序,明确了各方责任。昌吉州环保局负责自治州辖区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管理工作的统一监督;制定全州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管理制度;组织编制全州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计划;指导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选用、安装和使用,审核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安装方案;验收新建、更新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考核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供应商建设和服务。昌吉州环境监测站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安装方案的技术审核;州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的日常维护、运行和管理;进行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数据审核、处理、统计和分析;编制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主要污染物监控情况分析报告,形成快报、月报和年报;开展有效性审核比对监测、验收监测和联网测试以及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监测质量监督等技术工作。昌吉环境监察支队负责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检查;查处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违法行为;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在排污收费中的运用;指导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准东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县市环境监察机构现场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和数据运用,开展专项稽查等工作。
通过各项措施的实施,目前多数企业在线监测设备基本满足各项标准,运行情况基本良好,数据传输基本正常,资料、记录台账、相关制度基本符合要求,其中大型国有企业的管理已经趋向于制度化,每日都能检查在线监测设备的运行状况。玛纳斯电厂、呼图壁县污水处理厂、国网能源新疆阜康发电有限公司等企业每天按时对设备进行巡查并进行记录,出现异常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逐级上报。
三、目前减排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减排项目工作进展缓慢。
二是部分畜禽养殖项目建设不规范,不符合减排认定要求。
三是部分已投运的减排项目运行管理不规范,存在超标排污和不正常运行污染物治理设施等环境违法问题。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设施问题较多,影响到国家核查对减排量的认定。
四是减排台账建立不规范。项目如下:玛纳斯澳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3#机组脱硝工程、金源热力有限公司脱硫工程、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能源动力分公司脱硫工程、昌吉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脱硫工程、昌吉高新科创污水处理厂。
五是机动车减排工作开展不到位、老旧营运车辆强制报废措施还需进一步加强,昌吉市、阜康市应加快开展黄标车限行等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整改的具体要求,明确责任人、监管单位,将整改要求以通报的形式下发各县市、园区及相关部门。
(二)要求各县市、园区环保局根据2014年减排项目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出现。
(三)环保、经信、住建、畜牧、公安等相关责任部门各司其职,全力推进减排各项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减排设施运行监管,确保减排设施和在线监测设备正常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减排台账规范完善。
(五)强化对辖区内2015年确定的减排项目的现场检查。每两个月检查1次,每次检查须全面覆盖火电厂(含自备电厂)、污水处理厂、集中式废水处理设施以及钢铁、水泥企业。及时掌握减排项目工程建设进展和已建成的减排设施运行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推动减排任务按期完成。特别是对进展缓慢和运行存在问题的减排项目要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超标排放、不正常运行污染物治理设施等环境违法问题,要根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严肃查处。
(六)被环保部挂牌督办的阜康市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疆神火煤电有限公司和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要严格按照环保部督办要求制定整改措施报州环保局,并按期落实整改措施,完成整改任务。企业所属辖区的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督办企业的督查力度,做好每个月两次的督查工作,并将督查结果报州环保局,确保企业在2015年底之前完成整改任务。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201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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