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案例)阜康市自然资源局查处一违法占用耕地行为案件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开展期间,昌吉阜康市紧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制定《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推动专项行动常态化、长效化有序开展,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治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
阜康市自然资源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一违建停车场违规占用耕地33.04亩,存在未办理用地以及规划审批手续等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问题。阜康市自然资源局第一时间向违法用地责任主体下发《关于限期整改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的函》,明确违法事实、法律责任、整改要求,详细讲解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讲清国家关于保护耕地、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要求,并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督促指导,责令违法主体及时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按照“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的标准达到耕种条件。目前,该违建停车场已按照要求拆除完毕并恢复耕种条件。
同时,昌吉州自然资源局以此案例为警示,在全州加大耕地保护宣传力度,通过横幅、宣传车、宣传单、视频培训、实地宣传等方式,大力宣传耕地保护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推进耕地保护政策宣传直达乡镇、村组、村民。目前,县市、园区宣讲覆盖率达100%,乡镇宣讲覆盖率达100%,村组覆盖率达80%以上,形成全社会坚守红线、自觉守法的良好氛围,有效提高共同保护耕地的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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