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准建供应链有限公司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芨芨湖3号建筑用砂矿开采方案》、《新疆荣胜工程有限公司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芨芨湖5号建筑用砂矿开采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非油气) 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33号)及《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和完善矿产资源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1〕3号 )有关要求,《新疆准建供应链有限公司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芨芨湖3号建筑用砂矿开采方案》、《新疆荣胜工程有限公司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芨芨湖5号建筑用砂矿开采方案》已通过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昌吉州自然资源局联系。
附件1《新疆准建供应链有限公司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芨芨湖3号建筑用砂矿开采方案》评审意见书.pdf
附件2《新疆荣胜工程有限公司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芨芨湖5号建筑用砂矿开采方案》专家审查意见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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