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4)、《关于加强矿业权评估行业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要求,《奇台县国开矿产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奇台县黄羊山11区饰面石材用花岗岩矿④号矿体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通过论证,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5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下载“公示公众意见表”,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意见并送达昌吉州自然资源局。
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论证情况
序号 | 矿山(项目)名称 | 组织审查单位 | 审查结论 | 审查通过时间 |
1 | 奇台县国开矿产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奇台县黄羊山11区饰面石材用花岗岩矿④号矿体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 昌吉州自然资源局 | 通过 | 2025年8月26日 |
附件1:新疆奇台县国开矿产资源有限公司新疆奇台县黄羊山11区饰面用花岗岩矿④号矿体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主要参数表.docx2附件
昌吉州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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