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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 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2-06 11:27:31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2022年,在州党委、州政府和自然资源厅的正确领导下,昌吉州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积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制度和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有效确保了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2022年是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关键一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今年以来,昌吉州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及区州党代会、区州“两会”精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自然资源工作部署,研究落实《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州的实施方案》、《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全面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推动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全州高质量发展提供自然资源管理服务保障。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工作亲自部署,及时听取和研究有关情况;局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扎实推进分管领域法治建设,构建了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

(二)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保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围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贯彻自治区党委十届三次、五次会议精神,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两统一”核心职责,扎实做好自然资源各项工作,助力昌吉州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2022年组织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和“永远跟党走”等各类主题宣讲活动300余场次,举办“我和亲戚贴春联”“我和亲戚包粽子”等各类民族团结联谊活动28场次,做好“访惠聚”驻村工作,协调申报各类项目23个、协调资金5600余万元。投入办实事好事资金27余万元,组织113名干部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走访活动,捐赠款物折合3.7万元,开展“民族团结联谊”活动3场次。2022年被命名为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

(三)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一是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每周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审查报件236个,进一步提高了审批效率。深化自然资源“数字赋能”建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建设用地预审与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四个事项纳入了昌吉州“最多跑一次、最快送一次”限时办结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不动产登记实现电子证照扩大应用和全国互通互认。完善不动产登记后台并联办理工作流程,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将原来的8个环节合并为3个,平均办理速度提高70%,商品房预售、不动产抵押登记等14项事项实现“州内通办”或“跨省通办”。深入推进“交地即交证”改革,制定了“交地即交证、不动产转移登记与水电气联动过户”州、县两级实施方案,实现对“最多跑一次”的再提速。统筹开展州级不动产平台升级改造,将不动产数据安全防范纳入常态。解决人民网群众诉求18件,梳理解决全州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4045户,有效提高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二是做好规划服务保障工作。1.做好规划服务保障工作。加快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完成三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昌吉州耕地保护面积922.4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任务量766.25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3515.6平方公里,占全州总面积的18.39%;城镇开发边界围合面积579.96平方公里。扎实推进州、县两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在“三区三线”划定的基础上,初步完成州县两级国土空间规划文本、图纸、说明书成套成果,年底可完成州级规划成果。搭建完成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正在进行数据收集整理,年底可完成调试并试运行。主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制定2022年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昌吉州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启动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22个、村庄规划166个,19个村庄已形成初步成果。深入开展城乡规划领域专项巡察整改工作,制定了《城乡规划监督检查办法》,开展州级城乡规划监督检查两次,审查规划方案349个,核发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127个、用地规划许可173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403项。三是做好土地供应保障工作。成立重点项目用地保障专班,建立项目报批问题申报协调解决工作机制,通过“并联审批、跟踪服务、派驻协办、7日审件”等措施,推动土地报件办理。昌吉州704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用地手续已办结647个,办结率92%,做到了不因规划、用地报批影响项目落地。四是做好矿产资源服务保障工作。完成昌吉州和各县市第四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并通过自治区审查。加快办理11个“十三五”、“十四五”重点煤矿采矿登记手续,16个“十三五”项目已有13个取得采矿许可证,10个“十四五”项目相关手续均在稳步推进。公开出让矿业权16宗,探转采补缴收益1宗,累计出让收益1.32亿元,入库8484.25万。完成昌吉州非油气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计数据填报工作。挂牌成交9个煤层气探矿权,成交额1.4亿元,属全疆首次。积极开展“找矿行动”,初步完成木垒哈巴依苏石英石矿普查。开展探矿权专项整治,对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下发的395个探矿权进行梳理,有效探矿权261个、无效134个。按照“六个一批”,初步完成了探矿权整合处置方案。全面开展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工作,有效维护矿山安全。五是做好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保障工作。完成了“多测合一”工作调研、技术规程培训和实操演示,昌吉州“多测合一”平台入驻测绘单位16家。强化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监管,下发全州涉密测绘成果领用数据779条,已完成销毁450条,向地理信息监管平台上传印证资料395条,开展保密检查1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巡查工作,对5家测绘资质单位进行了巡查检查。启动全州测绘作业证发放工作,审核发放测绘作业证200本。制定昌吉州应急测绘保障方案,完善测绘应急保障工作机制,组织3支测绘队伍开展应急测绘实战演练。加大对地图市场的监管力度,对辖区地理信息产品、地图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检查,确保社会公众的利益和国家版图安全。

(四)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结合局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职责,强化了组织领导。一是按照《昌吉州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昌吉州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结合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要求和全州系统工作实际,在法治建设、依法行政、法治宣传培训等各方面进行了科学谋划,统筹安排、有效衔接、整体推进。二是加强干部学法和普法宣传,努力营造法治氛围。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印发了局领导干部学法计划,落实局长办公会学法制度、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学法等长效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信访工作条例》《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内最新政策文件,以及党内法规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内容。三是组织干部职工参与“中国普法”公众号党内法规专项答题活动,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自然资源部组织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培训,提升了干部职工法律法规政策理论水平。四是加强社会普法宣传。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宪法宣传日等主题日集中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发放《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矿产资源法》《城乡规划法》《测绘法》、农村耕地建房“八不准”、“五不得”宣传页千余张,向社会群众普及自然资源法律知识。

(五)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情况。完善党组依法决策机制,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机制,把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决策的前置程序,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起草证规范性文件送审稿时邀请法律顾问参加或者听取其法律意见。

(六)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管。主动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抽查依据、对象、内容等要素完整公开,执法结束后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制定《昌吉州国土资源违法案件集体会审办法》和《昌吉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度》等文件,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严厉打击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动态巡查900余人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000余人次,立案查处134件,收缴罚没款5157万元。加强卫片执法工作,完成卫片图斑填报5073个,违法用地图斑降低48%。

(七)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

(八)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依法依规推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梳理问题集中点,分析易发、高发领域和薄弱环节,采取以案促改、及时预测方式,高效化解自然资源行政争议。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努力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对被诉的案件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提供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依据。认证履行出庭应诉职责,不能出庭的,也依法委托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配合人民法院做好开庭审理工作,严格遵守法庭纪律,自觉维护司法权威。

(九)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情况。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坚持依法行政,完善决策机制和程序,提高决策透明度,提升公信力,树立公开、公平、清廉的诚信形象。一是强化执法监察。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认真落实《昌吉州自然资源局局长办公会议规则》,严格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昌吉州自然资源局党组工作规则》《昌吉州自然资源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等规定,按照法定程序细致做好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工作。建立健全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机制,抓好卫片执法检查,主动配合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开展例行督察、专项督察工作,逐步形成率全覆盖卫片执法检查与12345违法线索举报核查、执法巡查等多种日常执法监管手段相互印证、联动监管,及时发现、有效查处的工作机制。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普法覆盖面还不广,形式还不够灵活。向基层、向企业、向学校,向参与自然资源管理的一线工作人员延伸不够,专题普法活动开展不经常。普法形式仍然较为传统单一,利用短视频等新媒体普法能力不足,创新意识不强。二是行政争议依然较多。今年上半年信访案件数量依然较大,反映出的行政争议依然较多。充分说明依法行政工作仍然存在问题和不足,部分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办事,按程序要求办事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强,在案件发生后,主动依法化解行政争议,从源头上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创新方法举措不够。三是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运用行政指导和行政调解等“柔性”执法方式较少,缺乏主动积极探索多种方式推进行政执法效果的意识。四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力度有待提高。少数业务科室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意义认识不清,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中卷宗内文书制作及卷宗整理标准有待提高。

三、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体系标准为指引,持续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提升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始终坚持党的领导,高举社会主义法治旗帜,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一是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测合一”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及时落实国家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政策,抓好审批服务流程工作。二是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围绕总体要求,结合局实际,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工作目标,着力抓落实,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三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合法性审查。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四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落实“以人为本”的行政复议应诉理念,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应诉制度的监督纠错功能,对涉复涉诉案件依法出庭答辩,积极支持行政复议机关和各级人民法院案件审理,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和人民法院裁决,不断改进工作,完善行政行为。

(三)继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八五”普法,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重点加强对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普法形式,扩大普法覆盖面,提升普法效果。加强对系统内干部职工的普法力度,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制。加大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力度,认真开展卫片执法工作,巩固违建别墅清查整治成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昌吉州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