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木垒县汇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木垒县大石头矿区Ⅱ号(水泥用)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审查情况的公告
根据《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198号)等有关规定, 木垒县汇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木垒县大石头矿区Ⅱ号(水泥用)石灰岩矿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通过审查,经公示无异议,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告。专家审查意见等相关信息请查看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官(www.cj.gov.cn)。
新疆阜康市规划四号石英砂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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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方案名称 |
审查单位 |
审查结论 |
审查通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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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木垒县汇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木垒县大石头矿区Ⅱ号(水泥用)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
新疆地矿局第十一地质大队 |
通过 |
2022年5月19日 |
昌吉州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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