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自然资源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承诺书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树立诚信政府形象,根据《昌吉州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措施》,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现公开承诺如下:
1、健全制度机制,打造优质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简化办事流程,从“管理”向“服务”转型。
2、推行政务改革,高效便民服务。持续推进“多规合
一”“多测合一”“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对缺少的非原则性相关材料实施容缺受理,对审查符合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3、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切实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进一步提高政务透明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4、加强廉政建设,依法廉洁从政。履职尽责,强化管理,对不作为和违纪、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和责任追究。
以上承诺,请广大群众、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994-2348914
昌吉州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18日
上一篇: 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
下一篇: 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
